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歲出所需財源原列新台幣2300億11萬3000元,審議結果減列1億6965萬元,改列為2298億3046萬3000元,全數以舉借債務支應。
而國民黨團質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數位建設項下補助5G網路建設計畫編列約155億元,「拿公帑補助業者建置費顯不合理」,主張「全數刪除」。但全案經表決不通過,5G相關預算照列。
行政院長蘇貞昌去年10月6日向立法院報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時指出,本次續期特別預算,將優先支應民國114年前可完成的重大建設,全力加速台灣數位發展,也藉由提高城鄉建設資源配置,強化偏鄉建設。
統計立法院審議各期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案,包括106年到107年的前瞻第1期預算案,歲出原列1089億餘元,立法院通過減列18億餘元;108年到109年的前瞻第2期預算案,原列2275億餘元,通過減列45億餘元。今天三讀的110年到111年前瞻第3期預算,由於多是延續性的計畫,通過減列1億餘元,占比較1、2期小。
政府推動「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目標在於打造未來30年國家發展需要的基礎建設,包含八大建設計畫,建構安全便捷的軌道建設、因應氣候變遷的水環境建設、促進環境永續的綠能建設、營造智慧國土的數位建設、加強區域均衡的城鄉建設、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食品安全建設,以及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是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相關部會須嚴守「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與「公共債務法」相關規定,管控債務,以落實財政紀律;立法院原通過前瞻計畫特別預算8年8400億元,前2期已執行3300億元,去年7月2日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2次會議,同意行政院辦理後續特別預算籌編5100億元。
前瞻條例第7條第1項前段規定,中央政府依本條例支應前瞻計畫,以4年為期程,預算上限為4200億元,期滿後,後續預算及期程,經立法院同意後,以不超過前期預算規模及期程為之,並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分期辦理預算籌編及審議。
行政院於去年8月31日函請立法院審議歲出規模為2300億餘元的「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民國110年度至111年度)」。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第3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付財政委員會會同有關委員會審查;財政等委員會聯席會議去年12月28日審查完竣,並決議「須交由黨團協商,提報院會討論。」
立法院財政等委員會聯席會議審查前瞻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初審合計減列5550萬元,改列為2299億4461萬餘元。之後,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於去年12月31日劃下句點,仍有包括前瞻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在內未能於法定會期內完成。
立法院於今年1月11日舉行全院委員談話會,表決通過民進黨立委柯建銘等60人提案,1月11日至31日召開臨時會,處理包括前瞻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在內等案。
立法院長游錫堃於1日15日召集黨團協商,協商前瞻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相關事宜,朝野協商結果合計減列1億6965萬元,並於今天臨時會院會完成三讀程序。
今天臨時會院會也表決處理日前黨團協商前瞻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時未獲共識的提案,包括國民黨團質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數位建設項下補助5G網路建設計畫編列約155億元,「拿公帑補助業者建置費顯不合理」,主張「全數刪除」。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等人質疑,這是在光天化日之下搶子孫的錢送給財團,圖利財團。不過,民進黨立委陳歐珀等人則是表示,歐美先進國家也是由政府協助電信發展,政府是要加速5G建設,成果是全民所享有,不是圖利業者,不要污名化。
國民黨團提案,表決結果,出席99人,贊成37人、反對58人、棄權4人,不通過。
另外,台灣民眾黨團和時代力量黨團也針對同案,分別提出凍結或減列部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補助5G網路建設計畫預算,表決結果,均贊成者少數,不通過。
朝野立委支持地方建設,立法院三讀通過前瞻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如同對第1、2期預算的支持,對於未獲共識項目,多採暫時凍結部分預算,取代刪除或減列,一些凍結部分預算的提案,相關部會未來提出書面報告後就可動支,並非刪減。
至於被減列的預算,有不少是因為一些部會都編有「數位建設」和「綠能建設」預算,立委質疑性質相似,因此在不影響業務推動下酌予減列,減少公帑支出。
三讀通過的前瞻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也作成數項決議,包括國民黨團提案,請行政院自111年度起督促各機關、基金辦理政策宣導經費應於單位內預算書或附屬單位預算書中以表列方式呈現預算科目、金額、預計執行內容等,以利監督。
此外,通過的決議中還有國民黨團提案,對於國家財政狀況,行政院應於3個月內就未償債務餘額如何妥善規劃償債計畫,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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