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勞金局國內投資組長游迺文涉嫌收賄炒股,遭外界質疑管控失靈,勞動部勞金局今天提出檢討報告,未來將增列個股交易量的管控措施,並提高自律公約抽查比率、禁買興櫃股等。
勞動部日前接獲情資游迺文涉有異常,9月18日將他調離主管職務,擔任專門委員,並由政風處進一步調查,後續經檢調調查涉嫌收賄,操控特定公司股價,日前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勞金局雖然本就有要求相關投資人員簽署自律公約等內控機制,但經游迺文此案後認為須檢討,在檢視現行作業流程、相關規範與措施後,就投資流程、作業規範、監督管控、廉政措施等4大層面後提出檢討報告,未來將藉由12項措施,盼強化基金局的管控機制。
根據檢討報告,未來在投資流程面將增列個股交易量的管控措施,限制單一個股每日交易量不得超過市場20日均量30%,且為落實責任歸屬,執行交易下單前,交易人員與證券商營業員須確認彼此身分都為約定的有權交易人員,如發現異常情事,須依規定通報處理等。
且將引進外部機關精進機制,將會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洽請加強查核受託機構,另國內投資組自營股票投資人員、專門委員及組長等人員的個人投資交易資料也須定期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系統申報,就個人投資與市場進行比對、加強監管。
在員工自律公約部分,也將增列禁止投資興櫃股票,並提高自律公約抽查比率,包含國內投資組自營股票投資人員、專門委員及組長的抽查比率由10%改為全面普查,也將依職等分眾訂定抽查比率,除自營股票投資人員全面普查外,其餘業務人員分眾每組各依比率抽籤查核,且抽查比率由10%提高至14%,讓整體平均抽查比率提昇至約23%等。
勞金局表示,為防範此類案件,未來將新增各項措施,包含交易室全面錄音、錄影並定期查核加強受託機構及證券商宣導,強化其風險意識,並每年請其出具聲明書等,後續也將持續推動職務輪調機制,促進人才培育功能,以提升同仁工作品質及效率,盼讓經管基金的投資運用及管理更全面與完善,保障全體勞工權益。(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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