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43元,和妻子經營老人養護院的徐先生,控告台北市長郝龍斌和社會局人員共4人,徐先生表示向社會局申請安置補助款,原本每個月13日就會撥款,但這一次卻拖了20天才給錢,多次向社會局人員溝通,都沒有下文,投訴無門才決定提出告訴,按年息5%計算,要求市府支付他20天的利息43元,還要在報紙頭版,刊登判決主文;但市府回應,徐先生在申請過程少了文件,造成手續不完備,無法撥款,承辦人沒有疏失,一切就交給司法定奪。
養護所人員徐桂峰:「對社會局的貪贓枉法,我已經忍無可忍,也沒有路,沒有申訴管道,除了訴訟以外,為43元,我只好打這個官司,爭個是非公道。」
是無奈也氣憤,為了區區43元,徐先生怒告台北市長郝龍斌,連同社會局人員共4人;經營老人養護所幾十年,每個月都得向社會局老人福利科申請補助款,每月13日前,都會撥款,這一次卻足足拖了20天。北市府發言人趙心屏:「療養院他們申請老人補助款時,沒有附這位老人家的離院證明。」
市府解釋,徐先生在8月4日提出申請,受理後,發現缺了離所證明書,21日通知徐先生,當天隨即收到徐先生的傳真資料,3天後比對無誤,隔天開始跑審核流程,31日送會計室,一天後,錢就進了養護所帳戶。徐桂峰:「請款下來,已經10年了,申請從來不需要舉這個證明。」
但徐先生拿出申請書反駁,6月份補助款25750元,準時撥款,7月份少了10000元,反而要補申請書,卻拿不出作業規範,根本是刻意找麻煩,提出告訴,要求補助款15750元的20天利息,以年息5%計算,總共43元,如果贏了官司,市府還得在報紙頭版,刊登判決主文。徐桂峰:「我的目的就是希望,公務員依法行政,不要假藉這麼多理由。」
不惜和管理養護所的頂頭上司社會局槓上,徐先生只希望行政程序的委屈,能在司法中討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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