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長侯友宜再宣布,新北九大餐飲業,必須標示豬肉品有沒有萊劑,違者可處最高十萬元,侯友宜說,之前他曾多次呼籲中央該清楚標示,總統也說要讓民眾有選擇權利,既然如此政院就該讓大家能一目了然,他現在只是在響應中央。
聯合新北餐飲業站出來,新北市長侯友宜再超前部署,率先宣布,新北餐飲業,明年起,肉品需標示,有無含萊克多巴胺。
新北市長侯友宜:「我們有九個行業要清楚的把萊豬,含跟不含,只要是進口豬肉就要寫清楚。」
新北市食安自治條例通過,市府再進一步宣布,包含西式連鎖速食業、20桌以上的宴席餐廳、連鎖烘焙業、現場供應熟食的大賣場、超市,跟上市上櫃餐廳,明年元旦實施,至於連鎖早餐店、供應熱食的超商、醫院跟百貨美食街,預計上半年公告。
新北市長侯友宜:「小吃的餐飲業者,並不是在這九大業裡面,我們歡迎他們自動來標示認證。」
公布新北市萊豬標示標章,新北市府將依自治條例,處最重十萬元,如果標示不實,最高罰四百萬,侯友宜強調,中央不做,新北自己來。
新北市長侯友宜:「既然總統都講了,那身為中央的行政院,應該就要很清楚的做好,讓民眾一目了然,(本來)總統宣示了中央政府應有的作為,那身為新北市我也是響應,總統要讓民眾一目了然啊。」
兩個星期前,才帶頭要進口肉商拒進萊豬,如今再規定標萊豬,侯友宜強調健康第一,不擔心被中央貼上「歧視」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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