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社宅高租金爭議已經延燒一個多星期,因為柯文哲把租金算入社宅的成本等,自償率達100%,就算租金四萬有租金補貼,依舊讓人租不起,柯文哲說,如果大家有意見,請中央出來制定標準,讓大家知道什麼是財政紀律。

把球丟給中央,柯文哲的社宅風暴,一個星期了,還吵不完,明倫、木柵高成本,連帶三房型月租破四萬,這符合社會住宅的定義嗎?

秉持財政紀律大原則,柯文哲堅持自償率百分百,把社宅的興建、管理支出,加上未來十到20年的修繕成本,還有房屋、地價稅等成本,跟社宅營運55年的租金、管理收入,來做比較值,但真的有必要把這些成本,全算進租金內嗎。
台北市長柯文哲:「每個月四萬塊你用兩萬塊的成本租出去,那中間就有一個兩萬塊的差額對不對,請問這個差額是誰付的政府嘛,我只有蓋幾百戶我可以弄個很低的價格,可以搏得一個很好的名聲,可是如果你是蓋兩萬戶,甚至五萬戶的時候,這個差額處理就變成很大的問題。」

台北市長柯文哲:「我個人是相當遵守財政紀律,不債留子孫。」
目前明倫社宅三房型,49戶,只有44件申請,台北市高房價,是年輕人的痛,現在連社宅都高租金,許多人租不起,柯文哲口口聲聲居住正義,到底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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