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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民屋毀土地滅 房貸可一筆勾銷

記者 廖雅玉 / 攝影 羅樹明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9/08/20 12:55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南部災情嚴重,尤其走進山區,全倒或半毀的房子乎是隨處可見,加上屏東林邊和佳冬等淹水戶,目前房舍的損失都還很難計算,但其中很多災民,他們的房子沒了,卻還得付房貸,銀行公會召開會議後公布災民協助措施,只要是莫拉克颱風的受災戶,自用住宅全毀或土地滅失者,不必再還後續的房貸,由銀行概括負責,但如果有很多房子的人,最多也只能申請一棟。

災民(98.08.13):「我爸爸回來後沒辦法走路,他早上起來看到連路都走不了,因為這房子是他一手建立的。」

一手建立的房子沒了,眼前的屋舍全被土石流壓垮,說要重建家園,不少災民卻還有一筆龐大負擔,因為這當中,不少全倒或半毀的房子,還在繳貸款怎麼辦?銀行公會伸出援手。金管會銀行局長張明道:「自用住宅已經滅失,沒辦法復原的,我們的受災戶可以選擇利息本金的展延,或選擇由銀行來承受。」

災民版協助措施,針對莫拉克颱風受災戶,只要是自用住宅全部毀損或土地滅失,後續房貸不必再付,銀行買單,但只限一棟;如果是部分毀損,清理後還能住,房貸本金展延5年還,利息展延半年;要是像林邊等鄉鎮的淹水戶,貸款本金緩繳2年,利息一樣可以緩繳半年。張明道:「粗估的話大概是10億。」

10億只是初步估計,貸款餘額都由銀行概括承受,畢竟都這種時候了,災民付不出錢,要是銀行公會還在雨天收傘,那恐怕會被罵得更慘。

#房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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