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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錯價沒誠意」 戴爾挨罰百萬創首例

記者 游皓婷 / 攝影 楊子毅 董明皓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9/07/30 08:48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知名電腦商「戴爾電腦」的台灣官網,2度標錯價,事後只願意針對5萬多筆訂單,發「折價券」補償,折價後也沒比其他通路便宜,北市消保官裁量,業者根本欠缺誠意,依照「消保法」開罰100萬,還限業者2個禮拜內改善。不管是改發現金,或是以通路最低價來賣,甚至把最原始的線上折扣價,再打85折賣,戴爾都必須作出選擇,否則消保官不排除連續罰,把全體客戶損失的8千萬討回來。

終於貼上道歉啟事,戴爾電腦官網首頁,大篇幅承認2度標錯價,給消費者的道歉信,也罕見地在消保官證實開罰百萬後的4小時內寄出。29日晚上11點,戴爾坦承必須向客戶致上最誠摯的歉意,還對當初沒有發出正式道歉函,請求寬容諒解。

放低姿態,或許真的意識到「代誌大條」。北市法規會主委葉慶元:「我們今天決定,對戴爾公司,祭出新台幣1百萬元的罰鍰。」

北市府開鍘重罰,認定戴爾根本「沒誠意」補償消費者,從6月25日,戴爾官網價少標7千元,訂單4萬3千筆,一口氣賣掉14萬台筆電跟螢幕,拖了1個星期才願意「發券補償」,螢幕折價1千、電腦折3千。

7月5日,又把原價6萬多元的筆電錯標成2萬多元,訂單1萬4千筆,最後只發2萬元的筆電折價券,累犯不改,消保官決定依「消保法」開罰百萬,創下國內首例。北市主任消保官陳柏菁:「在其他通路可以拿到同樣價錢,它(戴爾)折價券折價以後,一樣的價錢就可以拿到它損害(消費者)的案件,將近要8000多萬。」

消保官鐵了心要罰到底,戴爾也只剩3條路可走,如果不把當初的線上折扣價打85折賣產品,或要端出通路最低價賣產品,要不就改發現金,別再拿折價券呼攏消費者。如果戴爾2個星期內不作為,恐怕得面對消保官超過8千萬的罰鍰伺候。

◎翻攝戴爾台灣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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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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