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立委收賄案,檢調在前時力黨主席徐永明家中搜出300萬元,但徐永明卻照樣交保,甚至扯出借貸來源是交通部長林佳龍,強調自己「絕對沒有問題」,引發各界質疑另有隱情,甚至被爆料,疑似為了切割假離婚。
徐永明到底有沒有收受300萬元賄款,檢調始終沒有公開證實。雖檢方表示,徐永明曾在偵訊時坦承在2019年11月間,為了黨務資金問題向金主借款300萬元,經追查確有此事,因此排除該筆現金與收賄案有關,才會沒有查扣該筆款項,但外界質疑,聲押書上只載明「期約金額不明政治獻金」,檢方如何判斷此300萬是借款還是收賄;且對比其他立委鉅細靡遺交代款項,這麼容易就讓徐永明交保,從頭到尾也未傳喚林佳龍,背後是否有其他壓力?
據《中時電子報》報導,律師余韋德表示,檢方此舉完全不合邏輯,「理應是應該要先扣住之後,後續再來追查這個現金的來源,發現有其他涉及到他案的狀況的時候,檢調是必須要分案來做調查。如果檢調這個部分有沒有要避免後續的繁瑣,或避免有沒有什麼其他原因,就不得而知。」
另外,徐永明曾表示自己已在去年年中與妻子廖庭慧離婚,但在檢調跟監2年多來,都未發現異狀,政治圈也臆測他是否為了切割假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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