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資金匯回專法14日上路滿一年,財政部統計,有1022件申請、金額達2166億元,其中1390億已實際匯回台灣;據經濟部掌握,匯回金額中,有近450億將投入實質投資,占比約3成2左右。
「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海外資金匯回專法)2019年8月15日上路,為期2年;實施後第1年匯回資金,以8%課徵,用於實質投資,稅率可減半為4%;實施第2年匯回,稅率將提高2%至10%,投入實質投資則減半為5%。
財政部表示,專法已在8月14日實施滿1年,現在進入第2年,申請案件改以10%或5%稅率課徵。統計首年績效,申請案件量突破千件、達1022件,申請金額則有2166億元,高於原先訂定的保守目標1333億元:其中有多達57件、90億元,為14日趕首年優惠稅率末班車而衝出的申請量。
觀察首年申請案中,近7成為個人申請案,有695件,申請匯回金額874億元,平均單件匯回規模在1.26億元左右;企業申請案則有327件,金額達1292億元,平均單件匯回規模達3.95億元,為主要資金回流動能。
財政部統計,至8月14日,申請案中實際已將資金匯回的案件已有640件,金額達1390億元。按規定,匯回資金存入指定外匯帳戶後的一年內,可向經濟部申請投入實質投資,進一步適用減半優惠稅率。
據經濟部工業局統計,專法上路首年,已匯回的640件、1390億元中,有146件已提出實質投資申請獲准,占比約22.8%,實質投資金額達449.44億元,占比為32.3%;企業申請案件為大宗,有112件、407.28億元。
觀察投資產業類別,投資規模以電子資訊業的138.51億元最高,件數則以民生化工業的45件最多,此外,金屬機電業也有40件申請案,投資規模50.1億元,為實質投資主要挹注的三大產業。
工業局統計,海外資金專法上路首年,有2件實質投資案規模在30億元以上,2件介於20億至30億元間,5件介於10億至20億元,合計10億元以上大案共有9案。從投資方式來看,大部分為執行本業,部分為投資其他事業,新設營利事業的則僅有1家。
匯回資金實質投資標的,7成為設備技術,2成多為營運所需的建築物。投資區位則大多數位於北部、達63件,其次為中部、南部,各有35件及30件,東部有2件;另有16件跨區域投資案件。(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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