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會今天通過發布聲明,籲請各界正視考試院的價值,廢除考試院或弱化考試權獨立,恐將導致徇私用人、阻斷社會流動、侵害弱勢人權、影響政府效能,並毀壞文官中立。
考試院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近來各界對於修憲的議題多有討論,基於五權體制,考試院對立法院是否提出修憲案,予以尊重。
考試院表示,但從近期朝野政黨對於憲政體制是否廢除考試、監察兩院等議題的討論,及這次立法院修正考試院組織法的過程觀察,各界對考試院業務多不瞭解,考試院深感憲法所賦予獨立行使考試權的意義與重要性,在今天院會通過正式發布聲明,闡明考試院對考試權獨立的立場及態度。
考試院指出,健全的文官制度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關鍵。中華民國憲法將考試權獨立在行政權之外,旨在透過公正公開的考試,使人人均有機會參與國家治理,並藉由專業中立的文官,確保民主政治的穩定發展。
考試院表示,考試取才是社會普遍認同的價值,同時具有促進階層流動的功能,政府遷台後,考試院在民國39年舉辦全國性高普考試迄今,從未間斷,考試用人政策始終如一,而國民對考試院的高度肯定,也對保障弱勢人權、促進階層流動,實有極大貢獻。
考試院指出,近年中央三級機關首長政務常務雙軌制、機要或聘用人員,如口譯哥的進用,乃至於聘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的擬定,都背離公平取才、保障人民基本權、照顧弱勢的價值。
考試院說,以聘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為例,政府部門職位,如改為國家考試任用和聘約人員雙軌,屆時作為補充人力的約聘僱人員,恐將從目前占政府預算員額的8%,急遽成長,將大幅壓縮常任文官的位置,對每年努力準備國家考試的數十萬應考人,及現職公務人員士氣無疑是一大打擊,對文官制度亦是重大衝擊。
考試院表示,文官中立制度不但是對文官制度的實質保護,也是貫徹憲法第18條,對整體常任文官的制度性保障意旨;當政黨政治輪流執政成為常態時,唯有在健全的文官制度,及服公職基本權受到完整保護的前提下,國家才能維持穩定發展,不因執政權的更替,發生政府治理的危機;這也是民主政治發展的重要關鍵。
考試院指出,如將考試權歸屬行政院所屬,一旦行政院主張行政一體原則,恐怕身處這樣組織結構的多數人都難以應對;屆時由憲法第18條人民服公職基本權所衍生的文官中立制度性保障,恐將動搖。(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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