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將在文山焚化廠旁新建一座焚化爐,今天遭多名民進黨籍市議員痛批說,市府嚴管台電燃煤,自己卻燒垃圾製造污染又不環評,市府說,推動文山焚化廠「汰舊換新」,可增加綠能發電。
台中市政府委託民間公司辦理,將在文山焚化廠旁新建一座焚化爐,15日將在文山焚化廠行政大樓前停車場召開公聽會。民進黨籍市議員何文海、陳世凱、李天生、陳淑華、蕭隆澤等人,今天在台中市議會民進黨團辦公室召開記者會,反對新建焚化爐。
何文海指出,前台中市長林柏榕任內親口承諾,不會在文山地區再興建第二座焚化爐、第四期掩埋場,如今台中市政府卻打破承諾,委由民間公司闢建新爐。
何文海表示,民國76年的環評影響報告書僅為「備查」非「通過」,市府以這份報告書為基礎要新建新爐,又稱新爐燃燒量500噸,舊有的2個機組燃燒量為400噸,1天的燃燒量不超過900噸,不用環評。
陳世凱也說,市府對焚化爐的環保要求很低,要求台電減煤,自己燒垃圾卻不減量,台電需要申請許可證,市府新建焚化爐卻不願環評。
李天生指出,燒垃圾比燃煤更毒,燒垃圾會有戴奧辛的問題,市府可管控中火燃煤量,為何不管垃圾量;陳淑華表示,30年前與現在的時空背景不同,怎能不做環評。
與會的台灣環境公義協會理事長洪正中建議,蓋新廠要從法律、交通、都市發展多方考量,不一定原地經營,當地環境持續惡化,都市發展也會受限。
台中市環保局表示,台中市為全台第二大城市,隨著人口成長、工商發達,垃圾量的成長也對環境帶來負荷,為解決廢棄物,市府推動文山焚化廠「汰舊換新」,增加綠能發電,除了照顧地方權益,也解決廢棄物去化問題。
針對文山廠環評,環保局指出,文山廠在民國76年已完成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提報「台中市垃圾焚化處理廠工程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同年7月市府召開審查會同意備查後興建,整體工程84年5月1日完工,興建時均依當時的法令規定辦理。
環保局強調,環境影響評估法雖在83年公布施行,依據該法規定,文山廠的環境影響評估書件為環評法施行前所完成,經市府審查且作成結論,程序完備,該環評書件已具效力。(中央社)
看節目、買美食、拿好康,百張住宿券免費抽!快點我下載食尚玩家APP!
◤Blueseeds永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