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公司今天凌晨發新聞稿表示,雖因主管機關尚未認定市場派為違法中資,董事會只能先同意提名市場派董事候選人,但仍請主管機關調查,並提起股東權不存在之訴。
大同表示,30多年來的主營業務與國安息息相關,包括國防部多項極重要的資訊系統、內政部戶役政系統、移民署入出境管理系統等許多攸關國家高度機敏資訊系統,影響國家安全與全體國民資安,但非法陸資、在台引路人、在台一致行動人,可能已持有大同近半股權,已造成嚴重國安問題。
大同質疑,先前遭金管會要求出清持股的中資任國龍,當他出清18%股權相近時點,正好也有4個帳戶新增合計18%公司股票,應釐清是否即為任國龍轉售持股。
大同認為,此次提名董事候選名單的王光祥和任國龍在青島有相當綿密複雜的房地產合作開發,與資金借貸的關係,王光祥用來購買大同股票的羅得、競殿、三雅等3家公司財務報表顯示有鉅額其他借款。大同請主管機關協助查明此3家公司資金來源,及實質控制人是否為任國龍或違法陸資。
另外,大同也認為,市場派新大同、欣同的實質控制人為鄭文逸,且鄭文逸也承認其向任國龍及中國大陸人士借款港幣2億元,並以新大同、欣同名義買入大同股票,可見新大同、欣同背後實質受益人也是任國龍。請主管機關協助確認,新大同、欣同是否具有合法股東權。(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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