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不滿太陽花學運期間在行政院前靜坐遭驅離,自訴前總統馬英九等人涉殺人未遂,北院今天開庭。馬英九說,警方處理陳情抗議有標準作業程序可循,無須總統指示。
民眾周榮宗等提起自訴主張,馬英九於民國103年3月27日晚間7時30分許,下令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以武力強行驅離在行政院前靜坐聲援太陽花學運的學生與民眾。
自訴人主張,江宜樺後來轉令時任警政署長王卓鈞、北巿中正一警分局長方仰寧執行「淨化行政院區務」,導致第一線執勤員警朝現場靜坐民眾做出逾越必要限度的違法驅離行為,涉犯殺人未遂、傷害、強制等罪嫌。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以證人身分傳喚馬英九進行交互詰問,自訴人委託律師出庭。
馬英九表示,抗議群眾因服貿協議先占立法院,他要求江宜樺與學生溝通,如果立法院癱瘓,受害的是國家,他也邀請學生會談,但未獲回應。事實上,服貿在他任內一直躺在立法院,「我們都有讓步」。
他說,行政院被占時,江宜樺、前行政院秘書長李四川有與他聯絡,他支持警察依法行政,警方處理陳抗有標準作業程序可循,由現場指揮官視情況處理,不須總統指示才去做。
馬英九指出,他支持江宜樺的決定,江宜樺做出重大的抉擇,將為此與年輕人為敵,但江宜樺更看重國家的正常運作,「我相信江做決定時也很掙扎,我很欽佩他」。
詰問過程中,自訴人律師一度稱行政院為江宜樺「巢穴」。馬英九表示,「這樣說不好吧」。律師隨後修正說法。(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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