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今天表示,對於國人張經義任職中國東方衛視駐華府記者一事,將會組成小組討論,主要法源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目前尚未聯繫張經義本人。
張經義日前在白宮記者會上自稱「來自台灣」,在網路上引發議論。大陸委員會副主委邱垂正日前表示,張經義任職媒體為大陸黨務及政務直屬事業單位,涉及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第2項規定,將會同相關主管機關查處。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任秘書蕭祈宏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表示,陸委會已經移交這個案子到NCC,NCC近期會組成1個小組,也會邀請陸委會來參加、共同審查,陸委會自己也會在下週召集相關部會處理事宜。
有媒體詢問,新聞從業人員應該不屬於NCC監管範圍,蕭祈宏表示,確實不在廣電三法的範圍,但這次屬於法律特別規定,指定相關機關來處理,因此由NCC來負責。
蕭祈宏表示,會不會罰、處罰額度如何,主要會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小組決定處理方式後,會再提送到委員會。小組決定適當的說明方式後,再聯繫張經義,目前尚未聯繫對方。
兩岸條例第33條第2項規定,「台灣人民不得擔任公告禁止之中國大陸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違反上開規定者,依法處新台幣10萬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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