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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任8年總統時 隱名合夥開業?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9/05/14 12:39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國務機要費案,總統府前出納陳鎮慧和馬永成、林德訓昨天再度對質,雙方當庭對質時,卻意外曝露陳前總統都已經當上總統,卻還是收取昔日主持的律師事務所,支付的「律師諮詢費」,7年高達600萬,當時身為公務員的陳前總統,怎麼可以收取這項費用呢?目前律師事務所的主持人,也就是被封為陳水扁大弟子的林志豪律師澄清,這筆錢不是什麼律師費,就是房租而已。

陳鎮慧再度對上馬永成和林德訓,馬林律師維持詳細逐筆對帳方式,意外曝露出陳水扁在當了總統後,還收取律師諮詢費!

在陳鎮慧的記帳隨身碟中顯示,從88年到95年,陳前總統按月收取,昔日主持的華夏律師事務所「法律諮詢費」,共計7年,總計收了600多萬,只是都身為總統了,怎麼還會以陳律師的身分收諮詢費,是不是有違公務人員服務法?目前律師事務所的主持人,也就是林志豪律師澄清,錢就是房租而已。

律師林志豪:「他們覺得要收這個費用的時候,他們才會跟我們連絡。」記者:「所以是他們來要?」林志豪:「他們來收。」記者:「所以是房東來收房租?」林志豪:「對。」

在民國95年間監察院財產申報中,陳前總統這間位在南京東路上的律師事務所,市價為1055萬,被封為陳水扁大弟子的林志豪給的錢,就算是租金,又怎麼會是不固定的數字?因為在陳鎮慧的記帳中,有時一個月3萬多,一個月卻又高達15萬。

林志豪:「租金的金額沒有約定,沒有約,我是不是講補貼嘛,沒有約嘛!」記者:「那錢怎麼算?」林志豪:「隨我高興。」

林志豪強調,錢就是付房租,記帳的人要記成法律諮詢費他管不著,而且他還透露,其實早在95年間,他開出的租金支票,曾因為趙建銘拿去使用引發風波,當時國稅局就有來查帳,並要求扁家補稅,因此96年後,雙方就已訂定租約,希望免除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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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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