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李界木改列被告 重開程序準備庭
- 發佈時間:2009.04.23 10:36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 發佈時間:2009.04.23 10:36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前竹科管理局長李界木上午到北院出庭,針對龍潭購地弊案開第一次程序準備庭,不過先前李界木擔任陳水扁證人時,供詞對陳水扁較有利,檢察官今天就說,如果只是口頭上認罪,是沒辦法被認可的。</p>
一開始檢察官就說「上次開庭時你說你沒有對價、沒有貪污,甚至沒有期約,還對總統在總統府開會的事說你不記得了,這部分已經動搖到我們起訴的犯罪事實的過程和要件,在法庭上要減輕以後開庭的麻煩,你就說你認罪,口頭上說認罪,這部分我們沒辦法認可」,因此檢察官對於今天李界木認罪部份,感到不以為然。</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