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彰化銀行理專涉嫌挪用客戶資金達上千萬,彰銀今天發布重訊表示,已通報主管機關並移送司法偵辦,對客戶損失將全權負責。
金管會年前才剛宣布開罰永豐銀行、玉山銀行各新台幣1200萬元,也為銀行法修正罰鍰上限後,首度適用的案件;銀行界高層認為,彰銀理專案可能也會依照新法罰度裁罰1200萬元。
彰銀今天早上發布重訊說明,這件理專挪用客戶資金個案,是內部主動發現的案件,已通報主管機關,並移送司法偵辦;彰銀已和受影響客戶聯繫,對客戶損失將全權負責。
彰銀主管說,由於已進入司法程序,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無法再對外說明個案細節,但強調在農曆年節已主動通報金管會,並確保客戶權益不受損,已經將該名理專解職,後續一定會向其求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官員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則表示,彰銀在農曆年前有依重大偶發事件處理機制主動通報,不過目前正在查證是否為同一案件,才能進一步釐清此案發生細節、受影響客戶數、挪用資金等內控相關問題。(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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