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為了呼應總統馬英九肅貪的要求,連夜開會提出了17項具體作為,要落實防弊的決心,裡頭幾項措施,包括防止企業貪腐,調查公職人員日常消費跟薪資有出入者,還有積極與他國簽訂司法互助,都像是因為偵辦扁案,給了法務部很多想法。
立委邱毅:「部長,你覺得3個月有沒有信心?」法務部長王清峰:「我們會提出來。」
法務部長王清峰信心滿滿,絕對會在3個月內,完成總統馬英九要求的肅貪檢討報告,部長掛保證,部裡上上下下前一晚緊急開會,提出17項具體作為,其中幾點措施,怎麼看都好像有扁案的影子?像是企業貪腐對於社會的危害,提出了企業反貪的具體策略,是不是跟扁案中涉案的企業有關?
而各檢察機關偵辦重大弊案,應該集中人力物力盡速偵結,貫徹偵查不公開,確保筆錄記載的正確性,也跟偵辦扁案的特偵組很類似。另外,積極跟他國簽訂司法互助,建立合作關係,也像是洗錢案碰到難處有感而發;以及請各界給司法機關乾淨的辦案空間,不要誤導視聽,損害司法威信,是希望檢察官吳文忠朱朝亮的事件,不要再發生。
至於,徹底貫徹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調查生活消費超過薪資收入者,像是扁案中的李界木,短短2個月花千萬又買房又買車,最後坦承收到3千萬賄款。林林總總列了這麼多措施,法務部想展現肅貪的決心,但似乎是偵辦扁案,提供了法務部許多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