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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9個月 余文假釋聲請獲准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9/04/02 18:16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前台北市政府秘書余文,因為偽造文書遭判處有期徒刑1年,從去年的6月13日服刑,已經過了9個多月,因為在獄中表現良好提出假釋聲請,最後經過法務部核准,高等法院今天公告假釋案獲准 。

記者(2008.5.25):「馬總統已經當總統了,您有沒有希望他大赦?」前北市府秘書余文:「我有很高的期望,可是這不是我們能夠一廂情願的想法。」

余文在馬英九的特別費案,成了唯一被判刑的人,因為涉嫌偽造文書,判處1年有期徒刑,他在入獄前,借用高院承審法官周盈文「那一夜,我睡不安穩」的媒體投書內容,提出再審要求,希望不要發監,但是最後還是在去年6月入獄服刑。

余文行事低調,在獄中表現良好,因此提出假釋聲請,經過法務部矯正司審核後,認為余文符合假釋條件,因此通過聲請,目前只要等到公文到達,余文就可以離開在監獄9個多月的日子。

#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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