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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3/25》珍憲對質 法庭攻防實錄盡在TVBS


發佈時間:2009/03/25 14:21
最後更新時間:2009/03/25 14:21

今天下午2點半,余政憲南港展覽館案的開庭,由於余政憲堅持不認貪污罪,所以當庭是要求傳吳淑珍作證,希望證明自己是因為人情才洩露評委名單,沒收一毛錢,今天吳淑珍和余政憲兩人將在庭上對質,釐清是否洩評委名單。最新的法庭攻防實錄,TVBS將第一手為您鎖定。

※1430-1500

(1427法警喊兩次吳淑珍的名字)

◎喊兩次名字 珍出庭遲到15分

法:吳淑珍女士是還沒有到,還是在第八法庭?如果證人到了,請通知一下。

法:余政憲先生,你的部分與其他被告的程序分離,今天就單就你的部分來做審理,對於起訴你的犯罪事實你都瞭解嗎?

余:瞭解,法官,因為有時候我會聽不清楚,所以我有問題的話就請你再說一遍。

法:好,你對於起訴書有沒有什麼意見?

余:沒有。

◎珍遲到 先詰問蔡銘哲

法:因為吳淑珍沒有來,就蔡銘哲部分開始詰問。大律師,還是你們堅持要先問吳淑珍?

律:我們沒有傳蔡銘哲啊。

法:好,余先生你往後坐,蔡銘哲先生請坐到被告席。

(余政憲以手勢禮讓,蔡銘哲點頭致意)

(兩人眼神無交集)

法:蔡銘哲先生,你是否曾就南港展覽館建案,接受郭銓慶的委託,去向他人請託以護力拓營造公司,投標南港展覽館順利得標?

蔡:有。

法:那你是否清楚記得郭銓慶找你的時候,有沒有具體說明,南港展覽館建案是由哪一個單位,受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委託辦理?

蔡:內政部營建署。

法:那你是找誰幫忙?

蔡:我受郭銓慶委託,因為他知道我跟夫人有熟,所以去請示夫人看看能不能幫忙。

◎蔡銘哲坦承 做郭銓慶和吳淑珍的中間人

法:你找吳淑珍時,怎麼跟他說的?

蔡:郭銓慶來找我,前後談過兩次,第二次他比較肯定表示要這個案子,拜託要找夫人幫忙,我問郭銓慶需要什麼幫忙什麼資料,因為我對營建案不熟,所以他講我就抄在一張紙上,拿這張紙去找夫人,夫人說他要想想看,我有跟夫人說,需要哪些資料。

法:你有將郭銓慶說的話抄在紙上,是否還記得內容?

蔡:第1、他要最有利標,第2、委員名單,第3、廠商資格,最後還有寫力拓郭銓慶,我還有跟夫人說,郭銓慶是民進黨的支持者。

法:找吳淑珍說這件事的時候,有將這張紙交給吳淑珍嗎?

蔡:有,而且郭銓慶第二次找我時就有講金額,因此就有跟吳淑珍講,拿到案子的話會提供多少現(獻)金,當時就有講到9000多萬。

法:你跟吳淑珍講這件事的時候,確實有講「是郭銓慶來找我」的嗎?

蔡:是。

法:郭銓慶找你時,有講南港案是採取最有利標嗎?

蔡:那時候已經跟我說,要採最有利標,但我不曉得他的消息來源。

法:有關於委員名單,還有廠商資格限制,是郭銓慶自己要的,還是你問他需要哪些幫忙?

蔡:應該是他自己跟我講的,因為我不是做營建的,所以我不清楚,而且關於委員名單、廠商資格限制,我有跟夫人講過,印象中還有跟洪重信講過,地點是在第一次在兄弟飯店見面時說的。

(吳淑珍1450進入第八法庭,休息量血壓)

法:你跟吳淑珍講這件事時,是否明確表示,郭銓慶需要的就是委員名單和廠商資格?

蔡:對。

法:第一次和洪重信在兄弟飯店碰面前你們認識嗎?

蔡:不認識。

法:那為什麼會到兄弟飯店碰面?

蔡:我跟夫人請示過後,中間在官邸曾經和余政憲有不期而遇一次,當時沒講話只是有點頭,大約過了一、兩個禮拜之後我就接到電話,但是是誰打的我忘了,對方約我到兄弟飯店的轉角角落,會有人來碰面。

法:打電話給你的是男還是女?

蔡:不是很清楚。

法:要你到兄弟飯店的人是吳淑珍嗎?

蔡:真的記憶不清楚,只記得叫我去兄弟飯店,因為當時我只有在處理這件事,所以我大概知道約我就是為了這件事情。

◎珍進入法庭 蔡詰問暫停

(1455審判長諭知):因為吳淑珍女士今天沒有打高蛋白針,身體狀況不好,必須要先詰問,蔡銘哲先生部分先暫候,請調整一下冷氣溫度不要太低,請律師詰問時問重點,另外,語氣不要讓吳淑珍會激動,顧慮他的身體狀況。

(1500吳淑珍進入第七法庭,沒有看余政憲和蔡銘哲)

※1500-1520

(吳淑珍頻頻打呵欠,跟護士要水喝)

◎詰問珍 法先關心健康狀況

法:吳女士,你今天身體狀況怎麼樣?聽說你沒有打高蛋白針,身體狀況比較不舒服。

珍:我剛剛有在第八法庭躺一下,醫生幫我量血壓是86、52,比平常低,不過我感謝審判長先詰問我,醫護人員會注意。

(頻打呵欠、一直喝水、簽證人具結文)

◎珍坦承 要余政憲開最有利標

法:如果作偽證可以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律:你有沒有為了南港案找余政憲幫忙?

珍:有。

律:是什麼時候找余政憲的?

珍:大選前,2003年,民國92年,但確切時間我忘了。

律:你找余政憲到官邸談話,蔡銘哲在場嗎?

珍:是蔡銘哲先來找我的,說力麒要標南港案,叫我拜託余政憲,因為余政憲當時是內政部長,因為我對工程不熟,蔡銘哲就有寫一張字條,叫我開最有利標,怕我講錯,所以我有印象。但是我也不知道什麼是最有利標,因為我和蔡銘哲的姊姊是好朋友,所以我就答應了,本來余政憲就常常來官邸看我,我和余政憲認識20幾年,大家都是第一次當立委,大家都是好朋友,當時我對蔡銘哲說,余政憲明天就會來看我,我和蔡銘哲說好,會順便跟余政憲說。

律:你和余政憲說的時候,蔡銘哲在不在場?

珍:不在。

律:你和余政憲除了說最有利標還有說什麼嗎?

珍:我問他是不是有一個南港案,余政憲說有,我就拿了單子給余政憲看,請他開最有利標,余政憲說他知道。

律:單子上除了寫最有利標還有寫其他字嗎?

珍:沒有,只有最有利標。

律:請余政憲幫忙的時候,有沒有提到力麒或是郭銓慶?

珍:沒有,我只有提最有利標,後來我們就開始聊天。

◎珍:余政憲從不拿錢

律:請余政憲幫忙時,事後有沒有說要給余政憲錢?

珍:沒有,我從來沒有講,因為余政憲從來不拿錢,我講這種話對他來說是一種侮辱。

律:那你有沒有說會有人給你錢這件事?

珍:沒有,就只有說要開最有利標,我跟余政憲雖然是20幾年的好朋友,但是那時我是第一夫人,所以我跟他有點像是長官和下屬的關係。

※1520-1530

◎是否要余政憲提供名單 珍:忘記了

檢察官林達:余政憲在97年10月23日的筆錄中說,你有打電話請他去官邸,你已交代,還希望他提供名單,你們兩個說法不一,何者正確?

珍:時間已經太久了,我長期吃了很多的藥,所以我也記得不是很清楚,有沒有打電話記不得了。

檢:那有沒有提供名單這件事情?

珍:經過那麼多年,92年的事到現在98年,已經快6年了,有沒有提供名單我記不清楚。

◎指示余政憲協助蔡銘晢? 珍:不清楚

檢:余政憲在97年10月24號的偵訊當中說,你告訴他蔡銘哲是自己人,蔡銘哲要幫忙的事你要協助,有沒有這樣交代?

珍:余政憲本來就知道我跟蔡銘哲的關係,我電話裡面是不是有這樣講,我不很清楚。

檢:那為什麼余政憲會知道你跟蔡銘哲的關係?

珍:我跟余政憲很熟,他常常來官邸,我們有時候也會談到蔡銘哲,所以余政憲知道我們的關係,也知道我的好朋友是誰。

◎有求必應? 珍:與憲是多年好友

檢:以你跟余政憲的關係,是不是你開口他就會幫忙?

珍:會啊,總統當選的時候,有意讓余政憲當體委會主委,但是余政憲的意願是在內政部,余政憲有跟我表達過他的意願,所以我跟總統提起,我和余政憲20幾年的交情,我跟他說他就會幫忙,我跟余政憲的關係不只是長官下屬,我們兩個人當選立委的時候,余政憲27歲、我33歲,算是最年輕的立委,座位也坐在一起,所以感情很好。

檢:那你和總統提這件事,總統如何回答?

珍:總統說他會考慮。

檢:97年10月23日余政憲偵訊時,說這件事你已交代,他也不敢過問,是因為他認為他的人情是作給你的,南港展覽館案是在還你人情嗎?

珍:我想不是這樣,因為我跟余政憲是好朋友,我交代的事他一定會做,我相信蔡銘哲也知道,我和余政憲的關係,所以才會來找我。

檢:余政憲欠過你人情嗎?

律:異議,超過主詰問範圍,與本案無關。

法:檢察官請你修正問題。

檢:蔡銘哲在97年11月12日的筆錄中說到,他第一次到官邸向你說這件事的時候,有講到支付9000萬的代價,是否正確?

律:異議,超過主詰問範圍,與本案無關。

法:檢察官請你修正問題。

檢:這跟事實有關,我無法修正問題。

法:那這個問題跳過不要問。

檢:那這樣我沒有問題了。

(1525審判長諭知休庭10分鐘)

(休庭時吳淑珍離開第七法庭,與余政憲相互點頭致意)

※1535-1545

法:吳淑珍女士你身體狀況還好嗎?

珍:還好,醫生量過血壓,90、76。

法:蔡銘哲說有給你一張紙,是當場寫的嗎?

珍:不是,是寫好帶來的。。

法:蔡銘哲跟你說有人拜託南港展覽館的標案時,有沒有具體說是郭銓慶或是力拓建設?

珍:有講說郭銓慶他們要標南港案,但他有很多子公司,沒有具體說哪間子公司要標。

法:紙條上有記載郭銓慶3個字嗎?

珍:沒有。

◎開最有利標 珍:蔡銘哲利用我

法:蔡銘哲說要最有利標,還有說要評選委員,和廠商資格限制嗎?

珍:沒有,因為我對這方面不熟,他只有跟我說最有利標,重點在「最有利標」這4個字,事後我才知道什麼是最有利標,案發後我問我兒子才知道的,當初我以為,誰出價最高就是誰得標,後來才知道是組一個評審委員會,來評選看誰得標最有利,後來才知道他們利用我,對工程知識的缺乏,應該要跟我講清楚,因為蔡銘哲也知道我對工程不熟,但是他沒有跟我說,什麼是最有利標,我就跟余政憲提一下,沒想到會搞成這樣。

◎開口要憲幫忙 珍:憲不敢多問

法:蔡銘哲說郭銓慶要標南港案時,有沒有跟你說這個案子是內政部營建署辦的?

珍:沒有,細節都沒有跟我說,只有跟我說,叫我跟余政憲說開最有利標。

法:是蔡銘哲直接要你找余政憲幫忙嗎?

珍:對。

法:你跟余政憲談,有關蔡銘哲要幫忙的時候,有跟余政憲說郭銓慶要標的嗎?

珍:沒有,我只有說你開最有利標就好,在我的認知上,說這麼多沒有用。

法:蔡銘哲有說,是郭銓慶要南港展覽館案,但是你跟余政憲講這件事時,余政憲有沒有問是誰要?

珍:沒有,雖然我們是好朋友,但我是總統夫人,他們是總統的下屬,所以不敢問這麼多,我想他可能感覺我在命令他。

法:你跟余政憲說這件事的時候,余政憲有沒有告訴你,有3家公司在標這個建案?

珍:沒有,他只有點頭說我知道了。

※1545-1610

審判長提示97年偵字22892第306頁倒數第9行。

法:這是97年9月15號朱朝亮前往寶徠做的訊問,上面記載「第二天本來就和余政憲有約好要來看我」,「我就問他,南港展覽場的事情,並表示聽說」,「郭銓慶也想去標,他跟我說有,有三間公司要標」,「我就要余政憲秉公處理,誰的條件好就給誰」。

(余政憲搖動腳、蔡銘哲低頭沈思)

法:以上提示卷證,是不是你講的?

珍:對,是我講的。

法:那你和余政憲談南港案時,有沒有跟余政憲說,聽說郭銓慶也要標?

珍:這我要解釋一下,因為當時剛案發,沒有辦法回憶,因為蔡銘哲和余政憲,來官邸的時間是同一天,前一天蔡銘哲說的話,筆錄中說的是蔡銘哲跟我說的,隔天余政憲來官邸,因為只差一天,加上當時剛案發,會把兩人的話混一起,因為蔡銘哲要我幫忙才會解釋的比較清楚,我和余政憲大部分是在聊天。

法:余政憲有沒有提到有三家在標?

珍:是蔡銘哲說有三家。

◎開價9千萬換最有利標 珍:蔡有提過

法:蔡銘哲要求你請余政憲開最有利標,蔡銘哲有提是郭銓慶,如果你沒有和余政憲說是郭銓慶,余政憲怎麼可以幫到郭銓慶得標?

珍:蔡銘哲的重點是要余政憲開最有利標,蔡銘哲要我幫忙當然要說清楚,但我不必和余政憲說清楚,我的認知是這樣子。

法:蔡銘哲有沒有提到郭銓慶會給你9000多萬?

珍:沒有,他只有說開最有利標。

法:那蔡銘哲什麼時候有提到?

珍:忘記了,確實是有提。

法:蔡銘哲如何說的?

珍:詳細的措辭我忘記了,但意思是選舉要到了,郭銓慶會捐一億給我們。

(蔡銘哲沒出聲露齒大笑)

◎是否收到9千萬 珍:只有220萬美金

法:後來你有沒有收到9000多萬?

珍:有,我請他們匯到吳景茂的帳戶,但只有220萬美金。

(蔡銘哲微笑)

◎收過郭銓慶600萬政治獻金? 珍否認

法:蔡銘哲提到南港案之前,你有沒有收過郭銓慶600萬政治獻金?

珍:沒有。

◎蔡憲兩人是否在碰過面? 珍:忘了

法:蔡銘哲和余政憲有沒有同時碰過面?

珍:我忘記了,反正他們兩個都常在官邸進進出出。

法:你要余政憲幫蔡銘哲,那你有沒有拿蔡銘哲的電話或聯絡方式給余政憲?

珍:好像沒有,不過我忘了。

法:余政憲當時擔任內政部長,你覺得他可以幫到什麼忙?

珍:我以為把字條拿給余政憲就好了,就是開最有利標啊。

(1600審判長諭知):蔡銘哲和吳淑珍進行對質。

法:蔡銘哲,你有沒有交紙條給吳淑珍?

蔡:有。

法:蔡銘哲,你交給吳淑珍的字條上面有記載些什麼?

蔡:南港館開最有利標,幫郭銓慶拿到案子,要拜託夫人,上面必須要有委員名單和廠商資格限制書。

◎不只「最有利標」 珍:蔡說謊

法:還有別的字嗎?

蔡:有公司名稱,郭銓慶是我口頭講的。

法:吳淑珍,蔡銘哲說紙條上有委員名單和最有利標。

珍:他說謊,那個字條小小一張,剛好可以塞進皮夾那種,因為我怕忘記,我還特地放在小皮夾裡,如果要說這麼多,一定要用A4紙,怎麼可能這麼小一張,這件事情都6年了,大家都知道我記性不好,但我記得這麼清楚,就是上面只有4個字,真的是一派胡言。

◎珍蔡說法兜不攏 珍:這孩子變這樣我很傷心

法:蔡銘哲,你何時告訴吳淑珍郭銓慶要給9000萬?

蔡:第一次拿單子就告訴吳淑珍了。

法:吳淑珍,蔡銘哲什麼時候告訴你郭銓慶要給你9000萬?

珍:應該是標到案子之後,這個小孩子我從小看到大,他現在變成這個樣子,我真的是很傷心。

(蔡銘哲此時轉頭看吳淑珍)

※1610-1620 【吳淑珍和余政憲對質】

◎轉交「最有利標」紙條 憲:夫人記錯了

法:余政憲,在南港案當中吳淑珍有沒有跟你說,要交付評委名單?

余:當夫人提到這件事的時候,我還不知道有這案子,事後從公文上瞭解,才知道這是內政部第一件工程,內政部營建署大都是工程發包,這是經濟部國貿局委託內政部營建署的,希望在總統大選前動工,夫人說蔡銘哲要我協助他,有提到名單的事情。

法:余政憲,吳淑珍說有把蔡銘哲給的紙條拿給你是否屬實?

余:印象中沒有,可能是時間已久,夫人記錯了,因為最有利標是經濟部92年8月1日就決定了,這是最近我閱卷才知道的事。

◎珍:沒給紙條也會口頭告知

法:吳淑珍女士,你有沒有把那張紙條給余政憲而且要求他開最有利標?

珍:蔡銘哲確實有把紙條給你,依我的個性也會把紙條給余政憲,不然也會口頭上跟他說,這樣才會幫忙到。

◎要憲提供評委名單? 珍:記不清楚了

法:你跟余政憲說蔡銘哲拜託南港案的事情,有沒有提到評委名單?

珍:時間已久,我記不清楚,所以現在不敢說有或沒有。

法:你跟余政憲說蔡銘哲要幫忙的時候,有沒有再問余政憲處理得怎麼樣?

珍:沒有、沒有。

◎急補充 憲:最有利標由經濟部決定

法:律師、余先生,你們還有什麼意見嗎?

余:最有利標是經濟部決定的。

(1430 考量吳淑珍健康狀況,詰問完已離開法庭)

#吳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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