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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開中外記者會 扁聲明控司法濫權


發佈時間:2009/03/25 15:11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在特偵組確定新上任的檢察官名單後,陳水扁也透過扁辦,準備在下午發表一篇2千字的聲明稿,召開中外記者會指控司法濫權。

陳水扁辯護律師鄭文龍:「我認為,當有下列情況的時候,律師在法庭上是沒有用的,1.當偵查機關,是明顯惡意不公的時候,個人認為律師是要謹慎而出,2.如果審判系統出問題的時候,3.如果這個案子,已經造成輿論審判這個案子的時候,你在法庭上,有這個空間辯護嗎?4.當你的案子是個重大的人權侵害,或者是你的當事人被人權侵害的時候,而檢查或是審判系統,也出了問題的時候,你在法庭上有用嗎?」

鄭文龍:「這個時候,律師法第一條規範,律師的任務是什麼?律師是保障人權,而且要實現社會正義,促進民主法治,所以律師在這個時候,除了在法庭上奮鬥之外,為了要保護當事人人權,是有必要出到法庭外來,基於律師法第一條規範,律師使命的規範,我認為這個案子,有必要跳出來跟大家聲明。」

鄭文龍:「這案子出了什麼問題,這個案子押了一個卸任總統,突顯兩個問題,黑跟白,它到底是一個彰顯台灣法治的司法獨立,還是彰顯另外一面就是說,我們的司法是有問題的,司法變成鬥爭的工具了,到底是哪一個?我認為說,陳前總統這個案子,藉由陳前總統這個案子,要來突顯司法獨立,目前來看是失敗的…,從偵辦的過程就一堆問題,(包括)預設立場、不公、不法,再來審判的階段也出了大問題,大家都很清楚,陳前總統在12月12日就被無保釋放啦,為什麼後面還要被押。」

鄭文龍:「他就一定要要求李界木說總統指示的、裁示的,如果不是這樣講,就開始恫嚇他,你說大家共識,這吳文忠檢察官講的,大家共識,大家一起死,檢察官可以這樣恫嚇被告或證人嗎?朱朝亮也是一樣,他說大家共識我就大家一起辦啊,還威嚇共同被告或證人。

然後李海龍檢察官說『你先跟你的律師Talk一下好不好,不然給我們做成筆錄,你會死得很慘』,這擺明了是在恫嚇。其實在偵辦李界木光碟還有最嚴重的,吳文忠提到說,我們很厲害,我們裡面有五個會計室的檢察事務官,你的財產我就先扣押起來,讓你沒地方跑,我想上次我們公佈光碟的時候,你們大概都記憶猶新。」

金恆煒:「他為什麼把辜仲諒,通緝犯,身上那麼多罪,請過來,就是要咬到陳水扁,我們也看到特偵組裡頭,辜仲諒的講法很多都被他們刪除掉,所以我們要問的其實是說特偵組是不是真的變成國民黨的豢養的鷹犬,這個才是我們今天要探討最大的問題。」

金恆煒:「(發表扁聲明)陳前總統對其案件聲明,題目是民主倒退、司法濫權。今天是我遭到羈押的第118天,雖然馬政府剝奪了我的人身自由,國民黨政權更以延續羈押當成威脅及懲罰,企圖限制我的言論自由,但我無所畏懼,我必須挺身而出,直接訴諸國際社會,為台灣的自由、民主、人權與公義,提出我最深沉的抗議與控訴。

我的判決已寫好,刑期已經確定,因為這些都不是檢察官與法官所能決定,他們都只是奉命行事,所謂的司法程序都只是過堂的鬧劇,在馬英九政府統治下,台灣的民主與法治已經倒退到美麗島事件,軍法大審之前的黑暗時代,我女兒曾說,從小到大,司法都在迫害我和我的家人,過了20年,司法一點都沒進步。

過去八年我曾經盡心盡力地推動司法改革,但今天我不得不承認,台灣的司法公義早已蕩然無存這個殘酷的事實。去年520之後,馬英九政府迅速向中國傾斜,為了換取北京當局對國民黨政權的呵護與照顧,政黨再度輪替後,隨即對前朝政府進行無情的清算與鬥爭。

我卸任總統的當天,立刻被境管,不久嘉義縣陳明文和雲林縣蘇治芬兩位民進黨籍的縣長,以及前國家安全會邱義仁秘書長等,陸續以嫌涉貪瀆罪名被檢方羈押禁見;之後陳雲林來台,馬政府以近乎戒嚴的方式,企圖隔絕群眾抗議的聲浪,但依舊無法壓制台灣人民強烈的不滿與抗爭,更暴露了國民黨政權的顢頇與無能。

陳雲林離台之後,馬政府立即進行大規模的秋後算帳,而最具體的證據,就是將我強上手銬,羈押禁見,使我與外界完全隔離,然而再多的司法程序也掩蓋不住整個事件的本質,也就是假借司法之名,赤裸裸地以國家暴力對政敵進行鬥爭與追殺,用所謂的反貪腐來醜化、污名化過去民進黨政府對台灣優先和台灣主體意識的堅持。

我是被羈押的第一人,但我相信絕對不會是最後一人,司法貴在透明、公正、公開、正當的司法程序,更是整個法治的基礎,然而在偵查審理我的案件時,法務部長王清峰竟接受電視專訪,直接討論個案,更在立法院接受質詢時,公然地向陳聰明檢察總長施壓,逼迫特偵組八位檢察官一字排開,召開記者會,揚言扁案辦不出來就走人,毫不掩飾地向執政當局表態交心。

更令人髮指的是,在王清峰部長直接前往國民黨中央黨部向吳敦義秘書長簡報案情進度後,特偵組與調查局立即發動大規模搜索,並開始將我辦公室的同仁一一收押禁見,直接押人取供。」

陳水扁2000字聲明稿對於特偵組偵辦過程非常反感,且表示抗議,認為地方法院公然違反法院的法定原則,透過所謂「庭長會議」,將整個案子移給蔡守訓審判長組成的審判庭審理。

聲明稿透過扁辦,在下午3點多由金恆煒朗讀出來給在場記者聽,陳水扁也逐一聲明並無犯案意圖,也沒有所謂犯罪所得。

除了律師之外,場外還有約50多名支持者舉著旗幟表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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