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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3/19》珍慧馬大對質 法庭攻防實錄盡在TVBS


發佈時間:2009/03/19 14:20
最後更新時間:2009/03/19 14:20

扁家弊案下午開庭,延續上次吳淑珍和陳鎮慧的審理,同時前總統府辦公室主任馬永成,也將在法庭上和吳淑珍對質。最新的法庭攻防實錄,TVBS將第一手為您鎖定。

※1430-1500

(吳淑珍表示血壓較低、感覺較冷,在第八法庭量完血壓)

(並穿上外套後才進入第七法庭,並未和陳鎮慧打招呼)

◎【二次庭訊 法先關心珍身體狀況】

法:和上回一樣,吳淑珍休息時庭訊照常進行,吳女士,先請確認你的身體狀況。

珍:剛剛有量血壓。

法:不舒服的話請告訴我,不舒服的話可休息30分鐘,陳鎮慧小姐,不好意思又讓你跑一趟,這次我們還是有一些問題要問你。

◎【慧稱珍有看帳目 還會要買菜單據】

檢察官林怡君:陳鎮慧小姐,請問你幾個問題,你在97年11月20日的偵查筆錄中曾經表示,你曾說吳淑珍國務機要費明細,是拿到官邸給她本人,有時候會用信封裝,這樣的說法是否正確?

慧:正確。

檢:你說一開始的流水帳,有給憑證,後來他們說只給收支表就好,只有收支表有問題時,才給憑證?

慧:對。

檢:什麼時候會覺得有問題?

慧:夫人和兩位主任有問過,夫人有問過廚師的菜錢,就要我把憑證給她。

檢:夫人是怎麼問你的?

慧:他是電話通知我,把廚師他們自己寫的憑證,和發票給她,因為他們是在傳統市場買菜的錢,都是我這麼報的,他有幾次覺得有問題,就會要我拿去給她看一下。

檢:除了廚師之外,還有別的錢嗎?

慧: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廚師的部分。

◎【遇大筆款項進出 慧月中給珍帳目】

檢:你在97年10月8日的偵查筆錄中表示過,這流水帳不一定到月底才會給夫人看,雖然大部分都是月底才會給夫人看,但是如果有特殊的情況,月中也會給夫人看?

慧:對。

檢:什麼樣的特殊狀況可否說明一下?

慧:好像是大筆款項進出的時候。

檢:可否說明詳細的情況?

慧:好像曾經是匯捐款,用到很多錢,那次匯款是版稅借去匯款,就要付掉400萬,夫人要看還有剩多少,夫人月中要看的話就是這種狀況。

檢:你說的大筆金額是多少錢?

慧:一定有上百萬以上。

檢:你在97年11月20日的偵查筆錄中,你曾說夫人他看這些收支表,結餘多就會叫你拿回去,正確不正確?

慧:(想了一下)因為是他通知我,我想是他覺得結餘比較多。

◎【國務費拿回官邸 慧稱都受珍指示 】

檢:夫人說是保險箱不大,所以你主動要求錢拿去官邸,要他幫你保管?

慧:他都會金額多少要我拿回官邸。

◎【府內錢擺不下? 慧:保險箱比珍家中大】

檢:你在保管國務機要費的時候,有保險箱放不下的情況嗎?

慧:我的保險箱有的比夫人的還要大。

檢:所以夫人的保險箱你看過了?

慧:看過。

檢:有上下層嗎?

慧:有。

檢:保險箱最大的可以放多少錢?

慧:那保險箱是厚厚的,容量就如同法庭上的螢幕這麼大,但是比較深,我也沒有很注意,他曾經叫我幫他放過錢。

檢:你幫他放多少錢?

慧:200萬。

檢:你幫忙放進去後,裡面還有多少空間?

慧:因為他裡面本來就有放一些東西。

◎【珍保險箱 慧:除了錢還有收支表和小盒子】

檢:除了錢之外還有放什麼?

慧:好像還有一些小盒子放在裡面,還有他的收支表,我都放到那裡去。

檢:這個收支表,是你交給他的收支表嗎?

慧:對。

檢:你在97年10月4日的偵查筆錄中,在2001年初,就把前一年度的結餘交給夫人,是否如此?

慧:對。

◎【陳鎮慧:總統用錢都是主任提】

檢:那你在把年度結餘交給夫人之前,陳前總統有沒有表示這筆公款他要使用?

慧:我不會跟總統接觸,總統要用錢都是主任跟我說的。

檢:你說的主任是誰?

慧:林德訓和馬永成。

檢:你每次把結餘的國務費拿回官邸前,馬永成和林德訓有沒有表示陳前總統需要用到這筆錢?

慧:沒有。

檢:你說你保管的錢就是你流水帳上,記帳收支明細的錢嗎?

慧:對。

檢:你也說,你流水帳的收入就是你記錄的那些,沒記的,他們就沒有交給你?

慧:是。

檢:你在97年11月20日偵查筆錄中說在89年5月到95年8月,還有機密費時期,總統、夫人以及其他第一家庭成員,或主任沒放零用金在你這裡,正確不正確?

慧:對。

檢:上次98年3月17日主詰問時,你說還有別的金額好像是版稅,你當時回答辯護人說你以為版稅會匯進來,會把錢還給你。

慧:我忘記是不是支出了,錢沒有進來。

※1500-1520

◎【珍筆錄指公私帳不分 陳難過:我做的帳很清楚】

檢:95年9月27日林德訓有交給你20萬周轉金,還有沒有其他人把錢交給你?

慧:收支表沒有就沒有。

檢:97年11月20日,檢察官問訊時,有提示吳淑珍筆錄給你看,說吳淑珍有時候會給你零用金,作為家人的私用款項,好像公私款有分不清楚的情況。

慧:夫人一向對錢很仔細,我做的帳也很清楚,我相信他知道我的工作態度,他這樣講我很難過,不然他也不可能讓我跟了20幾年,沒有這樣的事情。

檢:你說沒有這樣的事情是指什麼?

慧:因為沒有公私款不分,當初馬主任給我機密費,又說是總統的錢,但這到底是公款還是私款我不知道。

◎【陳鎮慧:主任會指示我去請款】

檢:你要怎麼區分哪一些單據和憑證,應該報在機密費或者是非機密費,你上一次在98年3月12日是說經過主任指示,確定嗎?

慧:一開始我都是問主任或是總管或是總統府的人,後來我大致瞭解之後就知道怎麼做,但他們還是會指示我去請款。

檢:請款是跟誰請款?

慧:我管的部分,會先內部核銷單之後送給主任核准,然後再送回來我這邊,我再給錢,如果要送到會計處的部分,就會有發票或是原始憑證,貼在黏存單上面,執行的人會簽收,他們蓋完驗收之後就會送到主任那邊,主任核准之後會送會計處,然後出納會通知我去領錢。

◎【夫人請款 陳:會請示主任】

檢:夫人拿發票來通常會裝在信封,你如何決定報機密費或非機密費?

慧:我都會回去問主任,因為夫人要請款,主任說好,我就會向會計部來申請。

(1510 吳淑珍休息到第八法庭量血壓)

◎【非機密費請領 陳:都要主任核准】

檢:非機密費有人要領的時候是否要提供相關憑證?

慧:要,給我憑證,然後填寫核銷單,給主任簽名核准之後再交給我,我再給錢。

檢:你是否保管核銷單呢?

慧:會,我都會先放在我那邊,月底再統一編號,打進明細表裡面。

檢:隨身碟當中明細表檔案都是依核銷單憑證記載的嗎?

慧:對,曾經有遺漏過,但是我發現金額不對,再去找核銷單,後來有找到。

檢:有沒有更正呢?

慧:我不在那個月更正,我是在我找到的那個月補註上去。

檢:審計部要求查核時,為什麼沒有拿出來呢?

慧:主任說不行啊。

檢:是哪一位主任?

慧:我記得是林主任。

檢:林主任有告訴你理由嗎?

慧:沒有,是會計處去找主任,事後我聽會計人員說的,主任不要我拿我也不敢。

檢:所以主任知道收支表這件事情嗎?

慧:知道。

◎【94年前單據流向 陳:已被銷毀】

檢:97年5月20日你離開總統府的時候,這些核銷單據的流向?

慧:原本是放在主任的辦公室3樓外面的側櫃,我是坐在2樓的,我去搬的時候有部分已經被銷毀了,剩下來的我帶走了,因為那是我做的帳,我有要交接,但是不知道該交給誰。

◎【94年後單據 陳:搬進扁辦】

檢:後來搬到哪裡去?

慧:扁辦。

檢:還有沒有其它的?

慧:沒有,好像都被查扣了。

檢:被銷毀的部分那是什麼樣的情況?

慧:那是94年以前的,因為我去看的時候已經都不在了,所以只搬走剩下的。

◎【隨身碟存證 陳:方便查帳】

檢:那為什麼要留下隨身碟呢?

慧:我不能隨便銷毀檔案啊,因為林主任有時候會叫我拿給他看,哪幾個年度他要就印給他。

檢:94年以前的憑證是誰銷毀的?

慧:林主任的秘書陳慧雯,他有跟我說,因為林主任有跟我提過留這個幹什麼,因為有的年度比較之前,但是因為這上面有簽名,都是他們領過錢的人簽過名的,和我的帳是相符合的,所以我都會留著,不過有一次要去查黑中心應訊之前,主任又提醒我一次,我就跟秘書講,我不想作主,你們自己去銷毀。

※1520

◎【隨身碟留資料 陳:林主任知道】

檢:97年3月20日的偵查筆錄中,你去扁辦之後,你有沒有告訴吳淑珍、陳水扁、馬永成、林德訓,你還保留著隨身碟的檔案內容嗎?

慧:我知道林主任知道,因為他到了扁辦還有跟我要資料。

檢:林主任為什麼要跟你要資料?

慧:我也不知道,他叫我印我就印。

檢:你在97年9月25日的偵查筆錄中說過,總統或林德訓有拿資料給你,請你整理成隨身碟中,91-95年的機密費中「91-95工作表」、「90-95工作表」、「經費使用工作表」正確不正確?

律師林志忠:異議,已經超出主詰問範圍。

法:公訴人有何意見?

檢:辯護人在主詰問時,也有問到隨身碟內容,我們是承襲辯護人的主詰問內容做反詰問。

法:陳小姐請繼續回答

◎【陳:外交C、W案 都是扁交辦】

慧:可不可以給我看「91-95工作表」?第18第19部分,這裡是林主任叫我打的,這是林德訓叫我從隨身碟內容挑出來打的,應該是打到六大機密外交部份,我記得是總統叫我打的,就是這個C案、W案,就是卷裡的第20頁。

檢:先就林主任交給你的部分回答,是在何時?

慧:林主任交代我打的比較少,是在總統府就開始打,總統的部分是在扁辦。

檢:林主任有沒有跟你說要打的原因?

慧:沒有,他就要用,他勾一勾,我就照他勾的打,他是勾我的明細表。

檢:那總統有沒有跟你說要打的原因?

慧:沒有,他就叫我打。

檢:他叫你打的部分,有沒有在你的明細表?

慧:總統叫我的大部分,都沒有在我的明細表,但是好像有一件,是用不是我保管的錢付的,但是我有記在我的明細表裡面,但是沒有金額。

檢:就陳水扁要你繕打的部分,請指明有哪一筆是你的明細有記載的。

慧:這裡都沒有。

檢:就你所知道,負責保管機密費的人,除了你之外還有其他人嗎?

慧:沒有。

檢:就你所知道,負責就機密費的收支表來作帳的人,除了你之外還有其他人嗎?

慧:沒有。

檢:依你這8年來,保管以及做機密費的帳目,可以認定你就是審計部所定的專人專帳嗎?

慧:我後來看到那個規定我覺得我應該是。

◎【珍指國務費不能撥充是陳告知 陳反駁】

檢:你在98年3月17日的主詰問中,就吳淑珍的證言表示意見,你說有關撥充的部分,是吳淑珍主動問你,你也不知道他是怎麼知道的,是不是這樣?

慧:對。

檢:可是吳淑珍在當天審理中說,不能撥充是陳鎮慧跟我說的,說是馬永成說的,以上的說法是否正確?

慧:不是。

檢:所以不能撥充這件事,是吳淑珍先告訴你的嗎?

慧:他有問我不能撥充的事情,小馬有沒有說什麼,我說我不知道。吳淑珍有說不能撥充以後,總統開銷這麼大怎麼辦,我不知道,我有回去問馬主任,吳淑珍有叫我回去問。

檢:馬主任怎麼說?

慧:他就說不能撥充,就要依規定辦理。

◎【陳鎮慧爆料 珍竄改犒賞清冊】

檢:關於總統犒賞清冊部分,你在97年10月31日筆錄說,夫人有跟你說過犒賞清冊的事,是不是?

慧:對。

檢:夫人是如何說的?

慧:他是說總統開銷很大,總統又常犒賞你們,他說的很白,總統用那麼多的錢,還要犒賞你們,不能撥充,小馬有沒有說什麼,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檢:就犒賞清冊的部分,97年11月17日偵查筆錄中說,當初我本來也認為會照那樣發,但後來都沒指示要發,是不是如此?

慧:對,我記得他有修改過羅太太的金額。

檢:所以犒賞清冊夫人有看過?

慧:對。

檢:是誰拿給夫人看的?

慧:是我,我拿到官邸去,時間在我請款之前。

檢:誰叫你拿去的?

慧:其實要辦之前,夫人有提,馬主任感覺上也有馬上答應要做,夫人叫我去問,我就去問會計處,後來送出去,夫人再問,我問說夫人要不要看,夫人有改金額。

檢:夫人或是馬永成有沒有說未來不會發?

慧:沒有。

◎【珍竄改犒賞清冊 陳稱馬永成默許】

檢:上次97年3月7日的偵查筆錄中,辯護人跟你問到三節犒賞100萬,你說錢不夠,出納科又要錢,跟主任說,主任要你跟夫人說,是不是有這件事?

慧:有。

檢:這主任是誰?

慧:那要看那時候是哪一年。

檢:應該是93年6月。

慧:應該是馬永成。

檢:錢不夠時,你為何要跟主任報告?

慧:因為機密費不夠,那個三節出納科長一定要先領出去他要發。

檢:後來你去跟夫人說錢不夠,會不會怕拿不到錢?

慧:我不知道我那時候有沒有拿收支表去,因為錢不夠了,我跟夫人說,夫人就有拿錢給我。

檢:所以你有親自到官邸去跟夫人說?

慧:對。

檢:當時你的認知,你將結餘的錢交給夫人之後,錢還是由你保管,只是寄放在夫人那裡,還是錢就已經給夫人保管了?

慧:交給她我就不保管了。

※1555-

◎【陳爆 珍曾指示拿珍媽的存摺存錢】

檢:97年10月22日你說夫人曾經拿過吳王霞女士的存摺,叫我去存錢,我就會去辦,是否真的如此?

慧:是,幾次我不記得。

律師林志忠:異議。

法:異議駁回。

檢:只有一次嗎?

慧:不只。

檢:吳王霞有沒有住在官邸過?

慧:有一陣子,陳致中結婚之前,好像不只幾個月,不記得了,陳致中結婚之後才沒住的吧。

◎【用吳景茂名義匯款給陳致中 手續費由國務費買單】

檢:吳淑珍要你用吳景茂的名義匯款到海外,還有匯款到美國給陳致中的相關手續費用,是你保管的國務機要費支出的嗎?

慧:對。

檢:夫人有沒有另外給你手續費?

慧:沒有。

檢:為什麼?

慧:因為我沒有其他錢了。

檢:夫人知道你用機密費來支出手續費嗎?

慧:應該知道吧,有明細表,他都沒有問過。

檢:夫人有沒有反對過?

慧:沒有,因為匯款單都交給她了。

◎【公私款不清? 陳:沒收過上司的私款】

檢:98年2月19日,你有陳述關於吳淑珍的部分,你說受到吳淑珍指示,把國務機要費拿回官邸,還有提到犒賞清冊的部分,你還說吳淑珍說,總統開銷很大、也要常犒賞人,現在沒有撥充了,所以你有問主任,他們交代你怎麼做,還有關於吳淑珍也有向你要過薪資清冊,以及拿發票向你請錢,以上這些是否屬實?

慧:是。

律師林志忠:陳小姐,檢察官反詰問時你回答說,馬主任給我錢說是總統的錢,到底是公還是私你不知道,你的意思是說你分不清楚,你保管的機密費是公款還是私款嗎?

慧:我的想法,你們問我是公款還是私款,我也問你們這到底是公款還是私款,因為他們都沒有拿私款給我過。

(1608吳淑珍回第七法庭,看了陳鎮慧幾眼)

律師林志忠:你剛才說你們問我是公款還是私款,你們指的是誰?

慧:我的認知就會想說,交給我的時候說是總統的錢,問我公款還是私款,就是叫我保管機密費,又說是總統的錢,問我公款還是私款我自己也不知道,我現在的想法是這樣。

律:你的想法,機密費是公款還是私款?

慧:不知道,主任核准我就付。

律:所以你不知道是公款還是私款嗎?

慧:我當時沒有想,就叫我保管那筆錢,主任要我付我就付。

◎【質疑廚師亂報帳! 陳:珍對錢很仔細】

律:你剛剛有說夫人對錢很仔細,還說夫人跟你要過官邸買菜錢的憑證,是在質疑你作帳還是誰?

慧:廚師。

律:哪一位廚師?

慧:換過很多人,當時夫人認為廚師亂報菜錢,所以後來他會要先簽名,陳致中有時候也會簽,後來他們就沒有再跟我要過憑證。

律:非機密費不能撥充機密費,你回答馬永成有叫你去問會計處,你去問的時候對方怎麼叫你處理的?

慧:我有去問犒賞的部分,因為我沒有請領過,我去問會計處程序要怎麼完成,他們說冊子要簽名或蓋章才算完成,我後來有向馬主任報告再請款。

律:你問過誰?

慧:梁恩賜。

檢:異議,誘導問訊。

律:你和梁恩賜如何對話?

慧:忘記了。

◎【珍媽帳戶款項匯誰? 陳:不記得】

律:匯款到吳王霞的帳戶,是匯出還是匯進。

慧:定存、活存都辦過,只要是我簽過的名字都是。

律:有沒有匯款呢?

慧:應該有。

律:應該有,那相對人是誰?

慧:不記得,匯完後就交給夫人了。

◎【100萬犒賞金是否機密費支出 陳:不清楚】

律:你說去過官邸拿100萬做犒賞,你認為這是機密費嗎?

慧:我去跟夫人拿,夫人就給我錢,我怎麼會知道。

檢:犒賞清冊的部分,你說有問過梁恩賜,你是問他程序還是問他可不可以用犒賞清冊處理?

慧:他是告訴我程序。

◎【問訊需牧師開導? 陳當庭落淚】

法:你過去幾次偵訊,檢察官問完之後筆錄要你簽名,你是否都看過才簽名?

慧:都看過了。

法:97年10月1日下午3點30分,檢察官問訊前,提到教會牧師的事情,這是什麼情況?

慧:我認為那個時候,心情很不好情緒很不好,事實上我被收押的時候…(沈默哽咽)。

法:請書記官記明證人沈默,陳小姐是否先休息?

(陳鎮慧沈默30秒)

◎【遭押 陳:曾陷入絕望】

慧:我一開始被收押的時候我很絕望,我不知道我的人生會走到這個地步,我如果死的話,要一次就死,我一直這樣想,後來又繼續調我出來,我心情才比較好一點。

我後來才比較能接受,正好那個時候有一個,算是檢察事務官是教會姊妹,跟我分享聖經上面的話,我反覆的想,我應該誠實面對這一切,我很感謝這位姊妹,他跟我分享這些聖經上面的話。

法:既然如此,檢察官為何會提到教會牧師。

慧:我忘記了。

(1630珍離開)

◎【聖經解惑 陳:決定坦然面對】

法:法警幫我瞭解一下,被告吳淑珍怎麼會出去,陳鎮慧小姐請繼續說明。

慧:他是跟我分享聖經上面的詩篇,第23、31、51篇,好像還有一篇但是我忘記了。

法:97年11月20日檢察官訊問你時,時間9點51分到10點11分,為何只有檢察官單獨訊問你辯護人沒有在場?

慧:這是我要求的,因為我在收押那幾天,我想了很多,雖然我跟了我老闆20幾年,我遇到這種事,我還是誠實的面對,我不知道要怎麼辦,那天比較早到,我主動要求跟檢察官講話,是我請求的。

(16:31珍回到第七法庭)

◎【申領國務費單據 陳:吳淑珍給】

法:吳女士你還好嗎?

珍:我還好。

法:提示國15乙卷第51到第55頁,請確認筆跡是誰的?

慧:好像是林德訓主任的。

法:你在查黑中心曾接受訊問,在訊問過程中,要你逐一核對總統府會計處黏貼憑證的存單,你具體的指明哪些是曾天賜拿發表跟你申領的,後來你最後一次偵查時坦承,你本來說的曾天賜的部分,都是吳淑珍拿給你的,要你去申領國務機要費的,以上是否確實?

慧:是。

法:你是否因為機密和非機密費無法撥充,所以你轉告吳淑珍,要他拿發票來申領國務機要費?

慧:當初夫人有問我不撥充的事,我有問主任,主任說不能撥充的話就必須要申請。

法:所以在可撥充前,吳淑珍從沒拿發票或憑證,要你申領國務機要費?

慧:好像沒有,可是宴客那種會。

法:就你所講的,總統宴客的發票,你為什麼知道要跟會計處申請?

慧:他們交給我的時候就有交代是宴客的發票。

法:他們是誰?

慧:他們就是官邸的人。

法:那買菜和雜支的錢這些為什麼沒向會計處申請,而是由機密費支付?

慧:我一開始就問過主任和總管,總管說可以從我這邊的錢去支付。

◎【陳自白 查黑中心時坦承說謊】

法:你在查黑中心接受偵訊時曾講過非機密費,沒有正式帳冊或記錄,只有簡單的記載,到了月底的時候就會結清,連剩餘款交給主任。

慧:主任有講若到查黑中心就說我那裡只有保管,20、30萬的零用金,其他都是交給主任。

我就這樣講,他們有講到一個案子,是南線專案需要用錢,好像是跟曾主任有關,當時我以為是真的,好像是秘密。

法:領出的錢是由誰保管?

慧:我,我在查黑中心時是說謊,後來我在特偵組偵訊時我說的是誠實的,因為每次去查黑中心都要跟他們報告。

法:跟誰報告?

慧:林德訓,那時馬永成也常常會去。

◎【慧庭訊冗長 馬改日對質】

法:提示95年9月20的筆錄。

(1650請馬永成進來)

法:因為時間關係,請馬永成先生退庭之後再行通知。

※1700

◎【扁家法樂琪消費報帳 陳:曾被退回】

法:據證人馮瑞麟所說,由你經手的發票,有一次是在法樂琪的發票,由於他反對核銷,後來退回沒有報,是否如此?

慧:對。

法:為什麼?

慧:詳細原因忘記了。

法:陳水扁和吳淑珍他們家的私人款項,除了拿給你的部分之外,有沒有要求你幫他們記帳?

慧:沒有。

◎【陳:主任曾指示搬府現金回官邸】

法:再一個問題,除了機密費你有回去給吳淑珍之外,是否曾經接受指示,從總統府搬現金回官邸?

慧:有。

法:誰指示的?

慧:主任,好像兩個都有,都是陳心怡通知的。

法:金額是多少?

慧:比較少的是幾百萬,也有幾千萬的。

法:搬回官邸給誰?

慧:夫人。

法:搬錢的時間通常都是在什麼時候?

慧:上班時間。

法:我當然知道是上班時間,難道會是在半夜2、3點。

(吳淑珍笑了)

◎【特偵不法取供? 陳:心甘情願】

法:你在特偵組接受偵訊時後來坦白陳述,是否是因為檢察官以不法的方式取供,或是你心甘情願陳述的?

慧:我自己心甘情願的,我覺得還是說實話的好。

法:捐給台教會10萬以及支付意華彩藝印刷費54萬1800元,你後來向會計室申領後,交回到官邸給夫人時,你在信封袋上是否記載「原機要費憑證11-5、11-6核銷轉會計處結報-夫人親收」有沒有寫下這些文字?

慧:有。

◎【運到官邸的錢 陳:沒有回來過】

法:為什麼?

慧:因為錢沒有歸墊給我,是先用我的錢去付,拿到憑證,才會去會計處申請,會計處申請是12月份才下來,但我11月的帳已經發出去。

法:你拿去給吳淑珍的錢後來有沒有領回?

慧:沒有。

法:你拿的錢除了起訴書寫的100萬元以外,有無其他拿回來過的?

慧:沒有。

◎【選舉結餘款 陳:放國泰世華】

法:在民國89年以前,有沒有幫助他們匯款或存10萬以上?

慧:沒有,都是89年以後。

法:你有沒有幫助他們處理選舉結餘款?都如何處理?

慧:有,放到國泰世華。

法:市長的部分選舉結餘款有沒有處理過?

慧:沒有。

法:89年的總統選舉結餘款有沒有處理?

慧:有,存在一般銀行開保險櫃,我不知道是不是選舉的錢。

法:93年的總統選舉結餘款你有沒有處理?

慧:都是叫我去放我就去放,不知道選舉結餘款有多少,從89年到93年進出好多次。

法:都是放在保險箱還是帳戶?

慧:後來現金都放保險室。

法:吳淑珍有何意見?

珍:到總結辯時由律師表示。

◎【匯款手續費國務費支出? 珍:不知情】

珍:我媽在官邸住了5年,我在當總統夫人到官邸之前,因為我坐輪椅,所以我媽媽時常上來台北,直到致中結婚之後,我哥說要把他帶回去,因為我媽視力不好、年紀很大,在官邸也跌倒過,我哥哥怕別人誤會說他不孝,所以把他帶回去。

我媽媽也有不少錢,我媽不管錢,在台南都是我哥管,我媽每年有習慣都會整理他的財產,陳鎮慧說有幫吳王霞匯款是有的,但手續費會從戶頭裡扣,所以我不知道他是從零用錢裡付手續費,那才10幾元,一般的手續費應該都是從帳戶扣,所以我一直以為是從裡面扣,其餘的部分由律師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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