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天(3日)三讀通過國家賠償法修正案,未來在山區或海邊,如果管理機關事前有給予適當警告,民眾還執意從事危險活動,像是在颱風天跑去爬山或觀浪,一旦發生意外,國家可以減免,甚至不需負賠償責任。
行政院長蘇貞昌(2019.10.24):「你要上山,要進入海域,要溯溪,都是最好的享受,但也有風險,要自己承擔。」
立法院3日三讀通過國家賠償法修正案,未來山區或海邊,如果管理單位有給予警告和標示,民眾仍執意從事危險性活動,國家不須負賠償責任;如果像是吊橋、階梯等人工設施有毀損,政府事前警告,民眾不理發生意外,政府也可以減輕或免除國賠。
民間救難隊堂哥:「有時候在那個海邊,在宣導,這邊趕上來,那邊又下去了,現在的人很白目。」
過去遇上颱風,民眾登山受困,或是觀浪被捲走的意外時有耳聞,而且山區和海邊的救援行動不易,往往勞師動眾,救援成本動輒破百萬,對於修正案通過,民間救難隊樂觀其成,認為能起到嚇阻效用。
民間救難隊堂哥:「何時颱風會來,氣候什麼的,只要有手機就會知道,有些就故意要去,那都故意的比較多,現在看會不會比較少一點,這樣也不用浪費這麼多資源。」
新的國賠法,要讓民眾自己建立風險管理意識,颱風天沒事不要上山下海,否則真的出事,政府不會再全權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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