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鋼前董事長林文淵不斷解釋,說自己是受第一夫人吳淑珍之託買房子,後來把房子賣掉,獲取大約4、5千萬台幣的價差,願意退還給扁家,但這錢可不能就這麼還給扁家,因為國稅局說,如果是人頭買房子,價差退還當事人,還得課所得稅及贈與稅,算一算林文淵得補繳4、5百萬的稅金。
車水馬龍的愛國西路,一品苑位在這裡,最早的時候開價90到1百萬一坪,林文淵當初墊款代替扁家買房,卻只花了80萬一坪,轉手賣少說一坪也淨賺20萬新台幣,賺來的錢,稅該怎麼處理?
就算林文淵說賣房價差要歸還扁家,但他卻忽略當人頭也得扣稅。中鋼前董事長林文淵(2009.02.16):「我去買跟賣這個房子,我從來沒有想說,會在這兩戶房子裡面會賺到利益。」
國稅局指出如果是用人頭去買預售屋,因為沒有登記所有權人,其中買賣賺得差價,這個差價金額就是人頭的其他所得,所以必須課綜合所得稅。而價差還給當事人還得付贈與稅林文淵當初代買的時候,恐怕沒想到最後自己有這麼多稅得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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