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理想大地開發案,前花蓮縣長傅崐萁違反稅捐稽徵法、偽證罪一審判無罪,檢方認為無罪理由不足提起上訴。花蓮高分院今天宣判,維持一審無罪判決。
傅崐萁民國100年遭理想大地控訴,藉勢藉端逼售壽豐鄉66筆土地,再透過榮亮實業公司轉售淨賺新台幣2億多元,涉逃漏營業稅9114萬元。
傅被控藉勢或藉端勒索財物罪獲不起訴確定,但花蓮地檢署偵查認定,榮亮公司實際負責人就是傅崐萁,去年依違反稅捐稽徵法、偽證罪追加起訴傅等3人。
花蓮地方法院法官認為鮑廣廷才是實際負責人,去年判他1年6個月;傅崐萁、購地者林德復無罪。
花蓮地檢署去年9月再提8大證據上訴。花蓮高分院今判決指出,依據檢察官一審、上訴所提證據綜合觀察,認為傅崐萁不是榮亮公司負責人,也不足以認定傅崐萁、林德復共同違反稅捐稽徵法;傅崐萁等3人偽證罪也同樣維持一審無罪判決。
另外,鮑廣廷一審被依逃漏稅判決有期徒刑1年6個月、登載紀錄不實判刑2個月可易科罰金,二審維持不變。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旭華表示,本案為二審定讞案件,無法再上訴;將會在台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收到判決書後,討論是否提出再審或非常上訴等救濟方式。(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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