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尼拉地區初審法院今天宣布廣大興案判決,8名菲律賓海防隊員被判殺人罪成立,刑期8至14年。外交部表示,司法正義獲得實現,肯定相關判決結果;將持續掌握後續案情發展。
馬尼拉地區初審法院今天宣布廣大興案判決,8名開槍射擊的菲律賓海岸防衛隊人員被判殺人罪成立,刑期8年又一天到14年8個月又一天;另外,被告必須支付5萬披索(約新台幣2萬9700元)民事賠償和5萬披索精神損害賠償。被告律師說,將於今天之內提起上訴。
外交部發布新聞稿表示,菲律賓馬尼拉地方法院宣判「廣大興28號」漁船案8名涉案菲國海防人員「殺人罪」成立,判處8年至14年範圍的刑度。全案歷時6年多,「司法正義獲得實現,外交部對相關判決結果表示肯定」。
外交部指出,自民國102年「廣大興28號」漁船案發生以來,外交部立即與駐菲律賓代表處持續向菲國政府交涉磋商,促成兩國執法單位的合作。同年8月7日,菲律賓國家調查局公布經時任菲國總統艾奎諾三世(Benigno Aquino III)核定的廣大興案調查報告及起訴建議。接著,103年3月18日,菲國司法部正式對8名菲國海防人員以「殺人罪」起訴,並另以「妨礙司法公正罪」起訴其中2名菲國涉案人員。
另外,外交部指出,依據菲律賓司法程序,被告的菲方海防人員尚可提起上訴。外交部、駐菲律賓代表處將續與菲國檢方保持密切聯繫,掌握後續案情發展及相關進程。
外交部並說,未來中華民國政府將在台菲既有的友好關係基礎上,持續深化台菲兩國的實質友好合作關係。(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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