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長夫人李佳芬名下位於雲林縣古坑鄉的農舍,日期遭人舉報違章建築,被限期要在8月24日前改善,不過至今主建物仍持原有樣貌並未改變。對此雲林縣政府表示,李佳芬確實已經向內政部提出訴願,縣府依規定寄發通知書排定拆除外,最後仍會尊重裁決結果。
根據雲林縣政府建設處表示,縣府在7月23日收到古坑鄉公所的違章查報,之後依違反建築法等函文給李佳芬,要求限期1個月改善,若是不自行恢復就依法拆除違建。
不料1個月時間過去了,農舍並未有相關拆除動作,仍保有維持現在的樣貌。對此縣府新聞處處長周柏吟表示,縣府在上星期收到李佳芬向內政部提出的訴願書,請求撤銷原處分,並重新進行調查和認定。至於訴願的內容,包括建築執照有誤算誤載、使用執照申請書上有塗改增減等等。
周柏吟提到,縣府尊重李佳芬提出的訴願請求,但是主建物確實有違規事實,改善期限已到仍未拆除,縣政府依法發出拆除通知,也會依程序進行答辯,至於訴願結果,縣府也會尊重依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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