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稅出爐 綜所、營業稅展延3月
- 記者:古彩彥|攝影:黃建國
- 發佈時間:2009.01.21 17:53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 記者:古彩彥|攝影:黃建國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所得稅和營業稅也可以申請延繳了,財政部傍晚宣佈重大消息,非自願性失業的勞工,可以申請延期或分期繳所得稅,不包含無薪假的民眾,最多可以展延3個月,粗步估計,至少有70、80萬人符合申請資格,而受到金融風暴波級的企業,只要營業額比去年同期少30%以上,就能申請延繳營業稅,預計超過20萬的企業受惠。</p>
開完會,財政部賦稅署馬不停蹄宣布延繳稅的新方案,遭受金融風暴波及的企業或民眾,可以申請延繳所得稅和綜所稅,最多展延3個月,延繳所得稅的資格,必須是去年9月或在今年底止之前,失業領取失業給付,或職業津貼的,符合近貧方案或是家中遭逢巨變的,不包含無薪假的民眾。
以勞委會去年的資料初估,大約有70到80萬人可以受惠,而且不分納稅金額高低。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鄭義和:「我們訂的標準裡面,是沒有金額的限制,但是如果金額很小,我相信納稅人為了節省他自己的時間等等,他大概也不會提出來。」
而營業稅的部分,只要企業去年第四季或今年第一季營業額比去年同期減少30%以上,就能申請展延,初估全台灣1/3的企業約20萬家符合資格。
很多細節包括是否可以網路申請等等,財政部還沒規劃,趕著宣布,就是希望在年前送暖,不過延繳不是免繳,展延3個月,錢還是得付。</p>
財政部召開研商訂定所得稅延期繳納作業原則會議結論 新聞稿全文</fon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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