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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費案準備庭 馬永成:我不認罪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9/01/20 11:57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扁家弊案再度開庭,上午針對國務費案部分,傳喚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庭上他侃侃而談30分鐘,否認犯罪、強調沒有侵佔任何公款,沒有貪污也沒有替陳水扁貪污的想法;馬永成認為國務費案是歷史共業,他都是奉命行事,但對於2年前檢察官陳瑞仁偵察時沒說實話,他對檢方和社會深感抱歉。

穿著高級西裝,交保後的馬永成恢復以往裝扮出庭,是頭髮明顯長了些白頭髮,跟去年11月4日出庭時比起來憔悴許多。記者:「機密費是不是有一半,跑到陳水扁那邊去了?」

遲到5分鐘的他,在庭上侃侃而談30分鐘,一開口就說他不認罪,他說國務機要費是總統專屬的,有特別費的性質,是最特別的特別費,而因為總統公務範圍大,作為部屬,又非會計人員,無權查核干涉。

TVBS記者黃詩琪:「馬永成強調,他從來沒有拿過一毛錢之外,他也從來沒有去管這些帳務,跟保管這些東西,他只不過是因為被迫於會計處的陳鎮慧的一個被動之下,他才去簽這樣的一個名字。」

馬永成還說,陳鎮慧早在陳水扁當總統之前,就已經替他處理選舉經費,財務帳務會有混用,如果檢方認為這些錢和我有關,這是誤解;另外檢方說他貪污,馬永成反駁絕非事實,說他侵占,錢不是他領取、保管的,他完全不知情。

馬永成強調,公務上領的錢沒有分文落入口袋,全都是奉命行事,沒有貪污、也沒有要幫扁貪污的想法,更強調國務機要費事歷史共業,造成社會動盪,感到非常無奈,2年前偵查時沒有完全陳述事實,要向公訴檢察官表達個人遺憾與歉意。




 






 














 













































國務機要費準備程序庭
姓名
起訴罪名
辯護律師
馬永成</font>  









 













貪污罪</font>
偽造文書罪
 




















李勝琛</font>
陳建中</font>
吳春美</font>
姓名
起訴罪名
辯護律師
林德訓</font>




















貪污罪</font>
偽造文書罪
 




















李勝琛</font>
徐沛然</font>
彭玉華</font>
◎製表:TVBS網路新聞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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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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