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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配合詐領外交費 高英茂列被告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9/01/15 10:02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特偵組追查機密外交案,現在傳出除了前國安會祕書長邱義仁被列為被告後,再添一名,他就是前外交部次長高英茂,檢方的理由是,高英茂雖然在目前顯示的證據中沒有A錢,但他疑似協助邱義仁等人犯罪,因而被列為貪汙、圖利罪嫌的被告。

前外交部次長高英茂(98.1.5):「跟我的了解,有很大的差距,所以我想今天最重要的是,我是覺得我為國家做了很多好的事情,那麼,這個事情我是心有成竹,問心無愧,外面的有些謠傳,這是不應該的,一個人做事要敢負責,為國家做好的事情,國家大眾應該肯定。」

一再強調自己在外交部,一生為國家盡責打拚,外界不該未審先判;但最新消息是,高英茂已從證人被轉列特他案被告,罪名是涉及貪汙、圖利。

特偵組主任陳雲南:「應該是知情,沒有舉發。」記者:「所以有認定他涉嫌A款嗎?A50萬的部份。」陳雲南:「目前沒有充份的證據,可以證明。」

特偵組在10月底首次展開搜索,約談邱義仁時,曾經傳喚康寧祥、簡又新等當年執行「安亞專案」的官員;檢方發現,當時康寧祥擔任國安會秘書長,和外交部長簡又新執行安亞專案,把160萬美金匯到國外,前3次由康寧祥完成,最後一次在2005年由邱義仁接任國安會祕書長完成。

但安亞專案明明只有3期,為什麼會多出第4期?而且為何沒有向當時的行政院長,報告這項外交秘密經費支出,高英茂就直接撥款?

雖然高英茂表示,因為邱義仁說聽他的就對了;不過檢方認為,高英茂雖然沒被查出有A錢,但他在沒有公文、單據的情況下,明明也覺得可能有問題,卻還是撥款,疑有配合犯罪之嫌,才會分別在10月30日以及12月18日2度約談後,先被列境管通知,再成為繼邱義仁成為第二位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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