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認定大孝大樓為不當取得財產,對國民黨追徵新台幣7.8億餘元,國民黨不服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今天開庭,雙方就有無有難於回復損害的急迫性進行攻防,法官諭知候核辦。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5月間決議,認定中國國民黨以違反法令等悖於政黨本質及民主法治原則方式取得台北巿中正區愛國東路100號、102號大樓(大孝大樓)及其坐落土地並已移轉他人的追徵案,追徵其價額共計新台幣7億8275萬8715元。
國民黨不服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並提起行政訴訟救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上午就聲請案開庭,國民黨委任律師張少騰主張,本件為金錢給付處分,但金額過鉅,計算有困難,執行會造成難以回復的損害,國民黨現有財產只剩172處不動產,公告現值約20億元,例如各地黨部,若進行拍賣程序,會引起支持民眾抗爭。
張少騰主張,國民黨另有約26億元的勞工資遣費及退休金要付,勞工債權優先,且若執行,有難於回復損害的急迫性,這26億元的債務為黨產會壓迫所產生,黨產會不斷加碼追徵累積國家債權,有違法違憲之虞。
張少騰表示,黨產會之前認定458筆土地為不當黨產及國民黨出售舊中央黨部大樓事件,已分別追徵8.6億元及11億餘元,再加上這次「大孝大樓」(第三次)追徵的7.8億餘元,這二年間累計追徵達27億餘元,其中前二件已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獲准確定。
張少騰說,依據報載後續還有中廣及中影案,黨產會將追徵100億元及20億元,質疑黨產會為何不用黨產條例中的沒收程序,卻都以決議處分方式,再交由行政執行署進行後續強制執行。
黨產會委任律師林俊宏表示,本件實際損害金額應可以計算出來,並無難於回復損害的急迫性,且依據國民黨107年財報資料,有7億元的收入,這些為黨費、選舉補助款的合法收入,可供黨務運作,國民黨應沒有運作困難情形。
林俊宏指出,勞工債權與國家債權相比,以公益考量,應以國家債權為優先,以落實黨產條例。
法官庭末諭知,本件候核辦,後續經評議後再裁定是否停止執行。(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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