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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案首度庭期 預計農曆年前召開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9/01/01 17:52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陳水扁家族涉及的4大弊案,原本周占春法官已經排定,要在1月7日要開庭審理,只不過因為北院決定以併案方式,將案子併給蔡守訓法官後,才會取消這個庭期;不過,如果依照周占春當時大約需要3週的就審期間推算,蔡守訓也很有可能會在農曆年前就首次開庭。

陳前總統二度羈押,就算律師不服提抗告,但法院已經著手準備進行審理:因為合議庭的3位法官已經分工閱卷,審判長蔡守訓主攻國務機要費,受命法官徐千惠專研龍潭和南港二大弊案,至於複雜的洗錢,則是陪席法官吳定亞來負責。

由於一般案件首次就審期間,大約會定在開庭前的10到14天前通知被告,但扁案牽涉4大案,就審期間會比較長;以周占春法官為例,12月13日移審後,開放律師閱卷,周占春就將首次庭期排在1月7日,給的是3週時間,只不過因為有併案考量才緊急追回傳票取消庭期,如果以這個標準來看,接手的蔡守訓法官是在12月28日,陸續收到97宗卷證,推估也給3週的就審期間來看,1月18日起至農曆年前的這一週,相當有可能會是首度開庭時間。

只不過就算開了庭,以吳淑珍國務機要費庭為例,總計開43次庭,吳淑珍請假17次,陳水扁還核定卷證為絕對機密迫使一度停審,使得2年多來,合議庭都還停留在準備程序,根本沒進到實質審理,因此,這次首度開庭後,4大案、14名被告,要到有個結果,勢必得等上好一陣子。

#陳水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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