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臨時會今天三讀「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經濟部表示,產創條例修正通過後,對於台商回流有加乘效果,預計會加快投資腳步跟速度。
立法院臨時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包含將租稅優惠措施延長10年、智慧機械及5G投資抵減、企業以未分配盈餘進行實質投資,金額得列為未分配盈餘減除項目,免加徵5%營所稅等。
經濟部長沈榮津日前指出,產創條例延長10年、保留盈餘可以抵消5%、技術入股轉讓時,可以「取得時」或「轉讓時」較低價格課稅等,加上廠商回台又有租稅獎勵,對回流有加乘效果,預計會加快投資腳步跟速度。
他之前預估,產創條例修正通過後,未來每年將吸引上千億投資,每年稅損約300億元,但投資產值估可達305億元,10年下來對稅收的幫助約可達50億元。
經濟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修正案通過後,業者以未分配盈餘實質投資於營運所需建築物、設備及技術,將可免加徵5%營所稅,減輕業者稅務負擔,也活化資金運用效率,且對於國內GDP成長具有實質貢獻,符合政府「接地氣、拚經濟」的施政目標。
經濟部表示,產業界期盼智慧機械及5G投資抵減,可望促使業者在未來關鍵3+1年內加速投資,並帶動產業朝智慧化發展及建構5G應用能量。
同時,為加速政策推動,經濟部研擬投資抵減子辦法,並考量產業特性及規模,訂定智慧化認定及簡化申請流程,也將規劃說明會,加強對外溝通法令規定及輔導業者申請適用,以嘉惠廣大中小企業及傳統產業。在申報流程上,不需要事先提供投資計畫專案核准,僅需於辦理未分配盈餘申報時,將相關文件送到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以減輕業者作業負擔。
經濟部表示, 產創條例是協助產業發展的重要經濟法規,在兼顧財政收支與產業發展下進行修法,產業界也表示支持。透過租稅優惠展延,將提供產業持續研發與創新的環境,請產業界善用產創條例提供的相關資源,安心投資、轉型升級、創新台灣。(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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