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會今天針對聲請停止執行凍結資產遭最高法院駁回表示,已委請律師團評估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的可行性,以求婦聯會的合法權益並捍衛憲法尊嚴。
婦聯會不滿被黨產會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而被凍結資產,二度聲請停止執行遭原審法院駁回,婦聯會不服提起抗告,最高行政法院9日駁回抗告而確定。最高行政法院審酌,沒有難以回復損害且有急迫情事,不符停止執行要件,況且,黨產會發函是觀念通知,副本寄台灣銀行等,只是為提醒注意法律規定,並非行政處分。
婦聯會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姑且認定黨產會的處分尚未發生禁止處分財產的效力,則不論黨產會如何以觀念通知致函銀行,銀行均仍應同意婦聯會的動支,然而依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傳喚台灣銀行人員的證述,銀行確實因黨產會的來函而限制婦聯會動用資金。
婦聯會指出,黨產會的函顯然發生對外拘束銀行的法律效力,絕不可能只是不發生法律效果的觀念通知。
婦聯會表示,假如最高法院的邏輯可以採用,婦聯會一方面受到黨產會通知銀行因此所生外部效力的拘束,另一方面卻無從透過行政救濟維護自身權利,則憲法保障人民訴訟權的規定如何有落實的可能。針對最高法院顯然矛盾的確定裁定,已委請律師團評估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的可行性,以求婦聯會的合法權益並捍衛憲法尊嚴。(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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