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金改宣判陳水扁無罪,特偵組將持續上訴,更有所指的說,法官應該摒除個人意見,做出公正判決。判決書裡,雖然認為總統職權和二次金改沒有直接關係,不可能行賄,也無法證明各大企業家「進貢」的錢是不法所得,因此判決無罪。但是審查至今,不少企業家無奈表明,捐錢給扁家都不是發自內心,這些供詞法官似乎省略跳過。
二次金改案,21名被告,一審宣判全部無罪,星期天特偵組罕見舉行開記者會,決定繼續上訴。特偵組發言人 陳宏達:「我們對於他法院法官相關的論點,檢方立場是表示無法接受,這裡當然包括他對於總統職權的詮釋,以及相關事實的認定。」
判決書寫了,在兩大併購案裡,都無法證明總統職權有直接關係,因此判無罪,但二次金改之後,金控業者認為政策影響事業版圖,也為了經營官邸關係,送錢進入扁家探尋官邸意見。
中信金辜仲諒曾說過,總統跟夫人要求的2億,是不樂之捐;辜仲瑩也說,以我們的行業來說,官方實在得罪不起;元大馬維辰也說2億給吳淑珍,純粹買一個心安;金控業者吐露心聲,為了暢通高層,只好花錢處理。
有目的的掏錢,還不算賄賂?特偵組,認為法官審判要屏除個人意見。陳宏達:「當然要排除自我的專擅、恣意還有率斷,這種種內在的獨立,也是很重要的。」
認為掏錢給扁家的心聲,法官沒聽見,金改案一審21人全部無罪,引發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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