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蘇揆下令團客攜肉品入境 旅行社連帶罰
- 發佈時間:2019.01.28 23:20
- 最後更新時間:2019.01.28 23:20
- 發佈時間:2019.01.28 23:20
- 最後更新時間:2019.01.28 23:20
圖/TVBS
行政院院長蘇貞昌今天(28日)下令,如果有旅客參加旅行團,違規夾帶肉品來台,導遊及旅行社應該負擔連帶責任,而觀光局指出,依照觀光發展條例第53條,最重可罰旅行社新台幣15萬元。
圖/TVBS
行政院院長蘇貞昌今天(28日)下令,如果有旅客參加旅行團,違規夾帶肉品來台,導遊及旅行社應該負擔連帶責任,而觀光局指出,依照觀光發展條例第53條,最重可罰旅行社新台幣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