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長蘇貞昌今天(28日)下令,如果有旅客參加旅行團,違規夾帶肉品來台,導遊及旅行社應該負擔連帶責任,而觀光局指出,依照觀光發展條例第53條,最重可罰旅行社新台幣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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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院長蘇貞昌今天(28日)下令,如果有旅客參加旅行團,違規夾帶肉品來台,導遊及旅行社應該負擔連帶責任,而觀光局指出,依照觀光發展條例第53條,最重可罰旅行社新台幣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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