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間,立法院通過卸任正副元首禮遇修正案,被稱為「阿扁條款」,卸任總統只要犯貪污罪,一審被判有罪,就停止禮遇、縮減隨扈;如果三審有罪確定全部取消,但只要三審無罪確定,仍可恢復禮遇,並補發之前停發的禮遇金。陳水扁兒子陳致中批評國民黨政治追殺,扁辦很可能要關門大吉。
立法院長王金平(2010.8.19):「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通過!」
藍綠吵好久,卸任元首禮遇條例修正案終於三讀通過。卸任總統犯內亂外患、貪污罪修法提前一審判決有罪,就凍結禮遇,包括每個月25萬禮遇金,跟每年800萬遞減到500萬不等事務費,還有8到12位隨扈,減少成2到3位,被稱「阿扁條款」。
等到馬總統一公告,陳水扁一、二審都被判有罪,現在每個月25萬禮遇金,加上明年500萬事務費,等於全民省了800萬。陳水扁兒子陳致中:「這是一個針對性、報復性的一種修法,扁辦面臨沒有經費,當然就必須要來裁撤的命運。」
之前吳淑珍還提過,光是她每個月的醫療費加24小時看護費,就超過20萬,這還不包括日常開銷,更何況國民黨還要求修法生效、要溯及既往,把過去禮遇金追回。國民黨立委邱毅:「陳水扁一審判決以後,多領的錢當然要追回來嘛!這是民脂民膏。」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我同意是為陳水扁而起,但如果陳水扁未來三審無罪,錢全部還給他還加利息,這沒有問題啊。」
民進黨立委王幸男:「以前的總統通通來追查,可以,我不反對。」
國民黨團優勢人數強勢表決通過,綠營批政治追殺,恐怕社會對立越來越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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