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縣市首長選舉,同時將舉行至少9項公投,不過過去勞動部僅認定選舉日為應放假日,導致18歲以上未滿20歲僅具有公投權的民眾,不具放假資格,為了解決這項問題,勞動部今(20)表示,將透過解釋令或函釋把公投日指定為應放假之日,並會盡快對外公告,估計將有60萬名首投族受惠。
過去勞動部曾發出解釋令,認定選舉罷免投票日為《勞基法》第37條指定應放假之日,具投票權的勞工可放假一日,若上班雇主應給予加倍工資,且不能影響勞工投票
不過今年《公民投票法》將投票年齡從20歲下修18歲,估計年滿18歲但未滿20歲的公投首投族約60萬人,具公投權但不具有選舉權,依照現行規定將不能放假一天,上班也無加倍工資。
為了解決這項問題,勞動部20日表示,將透過令釋把公投日指定為應放假之日,目前正在法制作業當中;待勞動部正式公告後,今年11月24日具有選舉權或公投權其中之一的勞工,都可放假一天,雇主則應給予上班者加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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