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案修央行法,建議納金管會與國發會主委為當然理事。對此央行回應,理事會人數已遠高於多數國家央行,且金融監理非理事會職權,與金管會業務無關,傾向維持現狀。
經濟日報報導,民進黨立委余宛如提案修改中央銀行法,將理事成員從11至15人,增為19至23人;其中常務理事從5至7人,增為9至11人,並增納金管會及國發會主委為當然理事。
余宛如認為央行理事有農委會主委,但卻沒有國發會、金管會主委,是很奇怪的事,即便央行不建議修法,但她仍將持續推動。
央行主管接受中央社記者採訪時表示,根據中央銀行法第6條規定,理事會的職權是貨幣、信用及外匯政策事項的審議及核定,而非金融監理政策,與金管會業務無涉。且參考其他國家,除了本身負有金融監理責任的央行(例如美國聯準會)外,其他國家央行也沒有將金融監理機關納入理事成員的情況。
央行表示,自金管會成立「金融監理聯繫小組」(成員包含央行、金管會、存保公司及農金局代表)後,央行本身已經不主責金融監理業務,此時理事會成員再納入金管會主委,恐有權責及角色混淆的疑慮。
至於央行理事會成員中包含農委會主委,央行主管說,主因是國際貨幣基金(IMF)顧問團民國68年來台時提出的建議,由於央行職責在維持物價穩定,而農業占核心物價指數的大宗,牽涉農、林、漁、牧,因此理事會必須納入農業代表。
央行主管表示,農委會主委雖非理事會的當然理事,但由於掌管全國農業,「目前沒有比這個位置更適合的人選」。至於其他產業代表,並非一成不變,而是可以更換。
立委也提案增加理事成員從11至15人,增為19至23人,對此央行表示,觀察主要國家,包含美國聯準會、英國央行、澳洲央行與日本央行,理事成員都僅9人,美國公開市場委員會(FOMC)委員則為12人,韓國央行理事更只有7人,這些國家領土、人口都高於台灣,但理事會成員卻比台灣少。
央行主管說,目前台灣央行理事成員已經有15人,遠高於其他先進國家央行,理事人數過多,反而可能會導致效率降低;對於立委提案,央行將持續溝通。(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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