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季的超級籃球聯賽轉播權之爭終於落幕,在ESPN同意付出2750萬權利金之下,確定由ESPN轉播,然而在轉播權爭奪戰中,也顯示出超籃的商機,但也還有制度不健全的問題。
超級籃球聯賽精采落幕,體委會公佈上季票房收入為1300萬,預估第二季應該有30%的成長,背後隱藏的商機之大,讓第二個球季轉播行銷的權利爭奪吵得沸沸揚揚,而由SBL九人小組委託緯來電視網所做得市場價值評估,在以ESPN上季收視率結果為3500萬,不過ESPN最後以2750萬拿到轉播行銷權,其中的差距,ESPN台灣分公司總經理孫淑芳作出解釋。
ESPN台灣總經理孫淑芳:「3500萬是什麼市場價值,是看板賣的錢是廣告收入,那誰做行銷,還有花多少錢做行銷,怎麼作,這是差很大很大的。」
對於外界質疑ESPN為什麼沒有與籃協簽訂合約,孫淑芳表示由於突發問題以及狀況不斷發生,因此所謂的書面合約一直無法確定內容。
ESPN台灣總經理孫淑芳:「情況一直在變嘛,一會兒是不是該授權給你,那這授權要怎麼寫,因為它(SBL)是一個公開徵案,公開去宣佈了,並且給我們正式公文,開會所有的文件來來回回,而且我們是執行中的。」
目前第二季的轉播行銷權確定落在ESPN,但是為了避免走上CBA中華職籃的後路,完善的制度建立,防止人治勝過法治,恐怕是當務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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