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房歸前夫房貸自扛 揭密婚姻財產防衛術

  • 記者王皓宇攝影陳宥翔責任編輯新聞中心
  • 發佈時間:2026.09.18 22:00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18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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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借「陳幸妤案」提示財產自保防線。圖/TVBS)

(專家借「陳幸妤案」提示財產自保防線。圖/TVBS)

前總統陳水扁之女陳幸妤曾將價值約6000萬元的診所店面贈與前夫趙建銘,但貸款仍掛在自己名下,離婚後房子拿不回、房貸卻得繼續扛。對此,律師蘇家宏及理財規劃師廖嘉紅提醒,許多長輩出資幫孩子買房成家,若未提前規劃,恐演變成房子歸他人、債務留自己的困境,建議透過婚前協議或分別財產制來保障自身權益。

(圖/TVBS)
(專家借「陳幸妤案」提示財產自保防線。圖/TVBS)

根據內政部最新統計,台灣每年平均有超過5萬對夫妻結束婚姻關係,粗離婚率達千分之2.23,位居亞洲前段班。當婚姻走到盡頭,財產分配往往比分手本身更加複雜棘手。一名離婚個案陳小姐分享自身經歷,她為了盡快結束一段不適合的婚姻,在簽下離婚協議書時做了一個讓許多人覺得吃虧、卻也勇敢的決定。

陳小姐表示,等到真的要準備離婚的那一刻,才會覺得時間跟健康才是最重要的。她願意拋棄財產分配請求權,是自己認為最勇敢的決定,雖然當時沒有工作又帶著小孩,但因為想加速婚姻的結束,希望能切得乾淨迅速。她也坦言,在那段關係裡金錢上一直很模糊,有種諜對諜的感覺,對方賺多少錢、有多少資產其實不太清楚,但後來對方也很爽快地答應拋棄剩餘財產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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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蘇家宏建議,如果可以就簽分別財產制,利用婚前協議做一道明確的法律保障。他舉例說明,若女方婚後賺了2億元,男方只賺了5000萬元,萬一碰到離婚狀況,即使男方有劈腿等過錯,因為雙方相差1億5000萬元,女方還要給男方7500萬元。只要在婚前有一紙協議約定分別財產制,或結婚後也可以寫婚後協議,約定夫妻財產制用分別的,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這樣就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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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家宏強調,抽象來講是談錢傷感情,但不談錢的話傷得更重,談錢反而可以看出是不是真愛。現在要了解清楚兩個人到底要過什麼樣的婚姻生活,至少錢怎麼花先講清楚,談錢反而讓未來比較不會有問題,因為講清楚了就不是用猜的,猜完之後碰到問題再來說,那就是拆夥的時候了。

(圖/AI 生成)
(專家借「陳幸妤案」提示財產自保防線。圖/AI 生成)

理財規劃師廖嘉紅也提出建議,第一個是如果買房子能夠婚前買就不要婚後買,因為婚前買的是婚前財產。假設金額很大,父母幫忙出頭期款一大筆如1000萬元或更多,款項不要用贈與的,要用借貸的方式,避免小孩萬一戀愛腦就把房子贈與給另一半,萬一要離婚時連分都分不回來。廖嘉紅也提醒,真的要走到離婚這一步時,可以的話就把彼此財產都先弄清楚,雙方能夠坐下來好好談,如果不行的話就找一個好的律師,會有很多協助,而不是用自己的想法來做這件事情,有時候會損失很慘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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