緯穎「畸零股」之亂惹民怨!金管會收逾百件陳情 將找經濟部檢討
- 記者:林汪靜
- 發佈時間:2026.09.10 17:51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10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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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10 17:51
金管會今表示,已接獲逾百件民眾陳情緯穎「畸零股」案件,將洽詢經濟部研議。(圖/TVBS)
緯穎9月除權,每張配發1982.79460股股票股利,由於未滿1股的畸零股,公司依現行規定提出小股東以「票面面額10元」收回,然而,與高達2300元的股價落差甚大,引發小股東集體怒火。金管會今(10)日表示,已接獲逾百件民眾陳情,將主動洽詢經濟部,通盤檢討引用近30年的相關函釋。
0.982股只給10元引眾怒
證期局主任秘書王秀玲表示,這次事件會引發高度矚目主要有兩大原因:第一是配發後產生的畸零股高達「0.982股」,距離湊滿整整一股僅差0.018股;第二則是緯穎身為「千金股」,每股高達兩千多元,依現行規定未滿一股由公司按 10元面額折現收回,投資人深感「太委屈」。
金管會指出,目前已收到約一百多件民眾陳情與建議,民眾訴求主要聚焦於兩點:一是認為高價股按10元面額折現極不公平,希望能依市價折現;二是現行規定雖允許股東自行併湊整股,但小股東彼此不相識,實務上「湊股極為困難」,希望能建立統一的處理或撮合拍賣機制。
緯穎合規但制度需檢討
針對爭議,王秀玲說明,公司並未違規。發行公司是依據經濟部民國86年(1997年)發布的函令辦理,規定未滿一股之畸零股按「每股面額」折付現金。然而,該函釋距今已近30年,當時台股環境與現在截然不同;如今台股千金股逼近數十檔,且107年《公司法》亦已修正引進「無票面金額股」制度,舊函釋是否仍合時宜,確實值得商榷。
證期局強調,金管會近期將「主動」洽詢主管《公司法》的經濟部,共同研商函釋是否有修正或調整的空間。不過,面對媒體關切緯穎案能否「溯及適用」,官員明確指出,法規若有修正皆是「修正後適用」,緯穎案目前已在進行中,依法只能適用現行規定。
建撮合平台或開放碎股難題多
至於外界期盼建立「畸零股交易搓合平台」或調整收購機制的聲音,金管會回應,這在技術與制度上仍有許多難題需要克服:
- 現券庫存無法查核:一般股票交易時,券商可確認集保帳戶內的現股庫存;但配股在尚未入帳前,股東名簿僅在發行公司與股務代理手中,撮合平台難以即時確認投資人手上是否真有「0.982股」可賣。
- 定價公平性與市場炒作:若設立畸零股撮合平台,價格由誰決定、如何確保合理性?且需防範有心人士藉此收購股票、擾亂市場秩序。
- 法規限制:現行零股交易的最低單位仍為「1 股」,依法未滿1股者皆換發現金,目前制度下投資人帳戶並不會真正出現「碎股」。
籲上市櫃審慎規劃股利
除了制度面檢討,金管會也向上市櫃公司喊話,發行公司在規劃股利政策時,應將可轉債(CB)轉換等變數納入審慎評估,從源頭降低爭議。
同時,金管會強調,也會思考如何加強資訊揭露,讓投資人能在除權息前更早掌握股利變動訊息,以利及早評估是否參與或預先辦理湊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