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沈慶京用中工款項行賄 堡新投資要求公司訴究刑責

  • 記者謝佩穎責任編輯編輯組
  • 發佈時間:2026.03.30 17:35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3.30 17:35
威京集團董事長沈慶京。(圖/TVBS)

威京集團董事長沈慶京。(圖/TVBS)

台北地方法院3月26日針對沈慶京涉嫌行賄做出判決,認定其為了替京華城爭取容積率,在2017至2019年間,動用中工(2515)的資金,以捐款名義行賄。此結果引發中工大股東、寶佳集團旗下的堡新投資強烈不滿,今(30)日重砲轟擊中工經營層「公器私用」,破壞公司信譽,以及股東、員工利益,要求中工公司現任經營團隊應立即啟動法律程序,訴究沈慶京損害中工公司及全體股東權益之法律責任。

痛批沈慶京「吃裡扒外」 堡新投資:中工資產不是個人金庫

堡新投資今日透過委任律師林正疆發出聲明,直指沈慶京濫用中工資金行賄,卻是為了私利去補貼自家的京華城,簡直是把中工股東的血汗錢當成個人資產。堡新投資質疑,對於相關行賄資金於中工公司內部之簽署與用印,究竟有哪些董事與高階主管相關關係人知情、默許或配合?

林正疆律師進一步點名,比對年報後發現,當年任職至今的還有3位董事、2位獨董及4位高階主管,這群人當時是「知情默許」還是「監督不力」?要求現任經營團隊必須立刻啟動法律程序追究沈慶京的責任,絕不能容忍「蠹蟲」繼續蠶食中工利益。

除了法律追訴,堡新投資更將矛頭指向2026年的股東常會。由於沈慶京若判刑定讞入監,屆時恐已高齡近百歲,堡新擔心經營權恐有變數,甚至擔憂中工會為了保住經營權,重演當年「大同案」非法剔除股東提名、阻撓出席等惡例。

堡新投資嚴正呼籲金管會、證期局與證交所等主管機關,應以最高標準監理中工明年的股東會,避免公司因為違法行徑被列為全額交割,導致投資人信心崩盤,損害資本市場秩序。

中工回擊:僅是一審判決、保留法律追訴權

面對大股東的強勢逼宮,中工也隨即發出聲明嚴正反駁。中工強調,京華城案目前僅屬第一審判決,尚未定讞,堡新投資無視「無罪推定原則」,顯然是為了爭奪經營權而惡意抹黑、潑髒水。

中工強調,公司營運獨立且財務透明,各項資金運用皆經過會計師查核,絕無子虛烏有之情事;至於外界擔憂明年股東會出現不法操作,中工駁斥「憑空捏造的假議題」,強調所有作業將嚴格依法辦理,對堡新投資的誤導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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