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口金科與泰山公司民事爭議持續,街口金科今(24)日請律師代發五點聲明,街口金科與泰山公司簽訂的是投資合約,自然是將投資款用於街口集團整體發展,一切是合法使用,但如今泰山公司卻不願意溝通,選擇以媒體惡意攻擊,已嚴重損害街口電子支付利益,不排除向泰山公司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整起事件要回溯到2023年,泰山前經營團隊於2023年5月召開董事會,決議以36億元取得街口金科40.39%股權,後來龍邦集團因取得過半數董事席次,經營權換人,主張取得街口金科股權的董事會決議無效,並向法院提告請求返還投資款。台北地院今年5月13日判決泰山勝訴,確認雙方交易無效,街口金科應返還35.958億元股權價金。
街口金科聲明表示,街口金科與泰山公司簽訂之合約為「投資合約」,街口金科自然是將投資款用於街口集團整體發展,一切合法使用。此外,在泰山公司請求街口金科返還投資款後,街口金科因相關案件,導致證交所認為街口金科股權無法確定,拒絕上市計畫,但為了符合投資人期待,另成立「街口網金」,擬作為上市主體,街口金科仍是最大股東,計畫早已進行,強調與泰山公司民事審判結果無關。
街口金科控訴,至今泰山公司不但不願意溝通,還不斷以媒體製造不實輿論傷害街口金科及其子公司,街口金科實無法理解其目的。街口金科已於7月17日向泰山公司提出和解,至今尚未收到泰山公司任何回應。若未來持續嚴重損害街口電子支付利益,不排除提告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