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保險業面臨的氣候變遷風險,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今天揭露金管會6大政策,包含預計今年底將氣候變遷納入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另於2023年正式實施保險業氣候相關風險財務揭露應注意事項等。
黃天牧上午於「2021年保險業風險管理趨勢論壇」國際研討會指出,台灣地理位置易受颱風、豪雨及洪水等天然災害影響,隨近年保險業管理資產規模日益增長,投資標的遍及國內外產業,無論是氣候變遷帶來的實體或轉型風險,勢必將對保險公司經營造成巨大影響。
黃天牧表示,根據綠色金融系統網路的情境分析,面對「氣候變遷」這隻遲早會發生的綠天鵝,只有在有序且及早採取相關減碳措施的情境下,才能使氣候變遷對實體經濟的影響降到最低;因此,保險業應及早將氣候變遷風險納入風險管理制度並採取適當行動。
黃天牧引述統計說,2020年全球天然災害共造成約2680億美元的經濟損失,氣候變遷是人類共同面對的風險,但投資、發展可減少相關高碳排產業的新技術及從事金融創新,也是金融業的機會。
為督促保險業因應氣候變遷,黃天牧表示,金管會自2020年起陸續採取6大措施。首先,自2020年度保險業ORSA(自我風險及清償能力評估機制)監理報告起,要求保險業將氣候變遷相關風險納入評估,包括氣候變遷風險辨識、主要曝險狀況、氣候變遷風險評估方法及相關因應措施等。
第二,今年修正保險法及相關法規規定,鼓勵保險業資金投資綠能產業,包括私募股權基金、創投、創投管顧等。
第三,推動綠色保險,將產險業離岸風機主體安裝及營運相關保險、農業保險承作情形,納入產險安定基金計提標準評估項目,提供安定基金提撥差異化誘因的鼓勵措施。
第四,鼓勵金融機構對綠能產業辦理授信,擴大赤道原則適用範圍。
第五,自2020年底起,要求產險業及再保險業將天災保險、地震颱風洪水險納入風險資本額計算,以反應經營天災業務的風險並強化天災風險管理能力;並於今年公版壓力測試中,納入氣候變遷實體風險壓力情境。
第六,請產壽險公會及安定基金研議將氣候變遷納入風險管理實務守則,預定於本年底發布;針對氣候變遷資訊揭露,將於今年底發布保險業氣候相關風險財務揭露應注意事項,並於2023年實施。(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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