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立光與先進光今天同步公告,雙方針對營業秘密侵害相關案件達成和解,雙方纏訟近10年的糾紛終於落幕,和解內容則予以保密。
大立光及先進光今天一早同步公告和解訊息,大立光表示,與先進光電公司等就侵害營業祕密相關案件,包含智慧財產法院107年度民營上字第1號民事案件、台灣台中地方法院104年度智易字第45號刑事案件、104年度智附民字第20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110年度司執字第19967號假執行事件及保全執行事件,已簽訂保密和解契約書。
大立光將依該和解契約書約定,撤回對先進光電公司相關案件執行、損害賠償請求及告訴,其他部分因涉及當事人機密,就和解內容予以保密。
先進光電科技前羅姓總經理挖角多名大立光電公司工程師,並利用跳槽工程師攜帶技術資料發展製程,大立光陸續於2012年及2013年對先進光及其他共同被告,提出侵害著作權及營業秘密的刑事及民事告訴,求償金額高達140億元。
2013年一審判決先進光須賠償大立光15.22億元,2021年1月28日二審結果出爐,維持一審判決;2月23日大立光再出招,為確保能拿到訴訟賠償對先進光提假執行;同時聲明案發以來一直有意和解,期盼先進光能審慎面對並提出有誠意解決方案,但期間先進光未予正視公司善意。
不到半個月,大立光今天宣布3月4日已與先進光和解,雙方糾紛終於和解落幕。(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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