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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涉貪/不起訴!廟祝擄人案 再查板檢邱茂榮

記者 邵凡軒 / 攝影 黃建國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10/07/19 18:43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涉嫌收賄的板橋地檢署檢察官邱茂榮又被踢爆!邱茂榮去年處理一件「廟祝囚禁被害人58天,逼讓上億家產」案件時,雖然警方和被害人提出許多相關證據,但邱茂榮在歷經近1年審理,對廟祝處以「不起訴處分」。黃姓被害人氣得向高檢署陳情,因為連續開了4次偵查庭,邱茂榮都沒有出席,而且不起訴理由也很不合理,經高檢署調查後,發現邱茂榮審理的這起案件出現瑕疵,因此發回重新調查。

當事人黃紹晉:「到現在1年多,我的腳到現在都不能蹲。」

拉起褲管,秀出膝蓋上的5公分傷痕,黃先生說,每次看到這個疤痕,就會讓他想起那段,被關在小小囚禁室的恐懼回憶,因為1年前,擔任電腦工程師黃先生,遭到聖殿宮黃姓廟祝囚禁凌虐58天,打得滿身是血,並強迫捐出上億家產,歷經1年官司審理,涉嫌恐嚇傷害人的廟祝居然獲得不起訴,當時負責審理的檢察官,竟然就是涉嫌收賄被押的邱茂榮。

黃紹晉:「出庭幾乎都是書記官,在問我們話,我們就還沒有看過檢察官,最後我們就收到判決書。」

黃先生痛批邱茂榮不但沒有盡到檢察官的職責,就連不起訴處分書的內容也寫得很不合理。內文提到,檢察官認為黃姓被害人被強行戴上手銬、腳鐐拘禁58天,卻不趁隙逃逸,不合常理,加上被告犯罪嫌疑不足,因此不起訴。

黃紹晉:「即使要判無罪,你要很合理的交代給我,他們這樣的行為,是還不構成犯罪,那我這樣就服氣了。」

前苗栗縣長何智輝,在知悉邱茂榮和法官李春地,是司法官同期同學後,就透過助理謝燕貞連繫邱茂榮見面討論,最後決定要以行賄方式作為換取無罪判決。

如今又被爆料,不開庭就做出不起訴處分,嚴重影響偵查的公平性,以及當事人的權益,因此邱茂榮在檢察官任內是否也有收受賄賂,也是下一波調查的重點。


#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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