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上市同開科技公司前詹姓董事長等人涉嫌要求廠商虛增工程款,開立不實發票溢領款項,事後再私下挪為酬謝公司使用,使得同開多支付1億多元工程款,今被依違反證交法起訴。
桃園地檢署今天表示,檢方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偵辦「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涉及違反證交法案,今天起訴前詹姓董事長、前陳姓執行長、前楊姓、詹姓經理等18人。
檢方調查指出,同開公司承攬94年華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廠房案、97年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竹南廠新建工程案、99年新世紀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二廠新建工程案、合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竹科學園區龍潭廠新建工程案、100年昱成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苗栗廠興建工程案、102年新北市板橋浮洲合宜住宅新建工程案。
檢方指出,詹男等多人利用廠商與同開公司有商業往來之便,要求合作廠商以虛增工程款方式,先開立不實發票向同開報帳,等到取得款項後,事後再由廠商退回溢領金額,提供做為承攬工程的酬謝金、佣金或私人利用。
檢方查出,涉案人利用相同手法,使同開公司多支付新台幣1億906多萬元的工程款,影響公司股東權益甚鉅。
檢方偵查終結,依違反證券交易法中的背信、商業會計法中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刑法偽造私文書等罪嫌,提起公訴。(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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