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公司因扣繳宋姓婦人戶頭內,國防部溢發的退休俸新台幣兩千多元,國防部打官司要求返還,法院今判決國防部勝訴,但法官認為,雙方耗費司法資源。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行政判決書指出,宋姓婦人為國防部核定支領退休俸半俸的遺族,但宋婦在民國102年6月13日亡故,依規定喪失支領半俸的權利,但國防部未即時查知宋婦死亡的事實,同年7月至12月仍溢發退休俸計15萬6876元。
溢發的款項匯入宋婦的帳戶後,台灣自來水公司自102年7月至104年1月止,以帳戶自動扣繳水費的方式,自宋婦的郵局帳戶提領10筆共2321元,經國防部查出後,向自來水公司要求返還,但雙方協商未成,國防部便向自來水公司提出訴訟。
法官查出,國防部匯入宋婦的退休俸,因權利主體死亡,非宋婦於死亡後取得的遺產,經查供水契約,因宋婦已死亡,繼承人都已拋棄繼承,依據規定供水契約應已終止,不該因無人申請終止供水,而持續自帳戶中扣繳水費。
法官認為,國防部溢發的款項並非遺產,自來水公司扣繳收取水費,欠缺法律上的適當性,判決自來水公司應返回2321元及法定利息給國防部。
但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兩造爭議金額僅區區2321元,卻因此對簿公堂,審理時詢問兩方是否經過政務委員協調,但雙方都沉默以對,行政院轄內兩部會僅因2321元訴訟,耗費司法資源,對於提升政府競爭力是緣木求魚,希望能促使行政效率提升。(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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