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人受傷的肇事逃逸案件,車主希望警方快點抓到兇手。日前新北市樹林一名洪姓車主,發現車子後照鏡被人撞壞,調閱監視器發現,一輛轎車疑似操控不小心,倒車時撞壞他的車,只是駕駛和副駕駛事後裝沒事離開,警方說,他們掌握車主身分,將通知他到案說明。
停在自家工廠外也會被撞,老闆9日早上起床做生意,發現愛車前門凹陷,留有好幾道長長的刮痕,後照鏡只剩連接桿,但他認為警方處理程序,有瑕疵。
受害車主:「發現我的車壞了,那些凹掉了,還有壞掉啊,調閱監視器出來看才知道,(我覺得肇事車主)有本事,是不是熟人啊?或者是這也是我們過度解讀,猜疑啦,算了啦。」
受害車主指控,警方沒給報案三聯單,多次進出派出所,卻遲遲沒有聯絡到對方,但轄區警方澄清,除非是車禍有人受傷,才會認定是肇事逃逸,依照刑事法裡的「公共危險罪」送辦,但這次車禍沒人受傷,只能開立肇逃罰單,車主只能到時候提告毀損求償。
彭厝派出所副所長蔡境棍:「故意毀損的話,我們會開立刑案三聯單給當事人,這個案件屬於交通事故,所以我們開的是「A3肇事逃逸的登記聯單」給當事人。」
警方調查,黃姓駕駛供稱,當時精神不濟朋友勸他不要開車,才會發生衝突,但究竟有沒有酒駕,逃逸之後逃避責任,倒楣的還是無辜被撞的車主,只能等對方到案講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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